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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部门决算

2023-10-25 14:0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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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与市商务局共同制定象山区城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等工作。培育壮大城乡市场,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2、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推动本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发展工作。加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对商贸流通行业进行引导,促进辖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3、负责协助上级加强对酒类商品的管理,保障酒类商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放心工程、绿色工程等法规和政策,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监管,打击私屠滥宰等不良行为。

4、组织实施消费品惠民的有关政策,确保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5、指导和联系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区政府名义组织、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商业、物资、外资企业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6、制订全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和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扶持鼓励政策,协调组织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建设实施。

7、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商务项目申报、组织与实施。

8、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9、协同区安监局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检查。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所需人员编制在区机关内部调剂使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商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894.4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78.05万元,同比增加313.38%。其中:本年收入894.4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894.4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78.05万元,同比增加313.38%。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4万;城乡社区支出57.41万;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37万;金融支出727.66万;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4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78.05万元,同比增加313.38%。其中:基本支出22.7万元,项目支出871.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8.6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4万;城乡社区支出57.41万;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37万;金融支出727.66万;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93.66万元,同比减少89.5%。具体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4万,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加8.7%。

(二)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0.29万元,减少7.7%。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1万,较上年度增加0.86万元,同比增加2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2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度本局年度工作经费1.6万元进行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自评项目

2022年本局本年度工作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单位职能概述

与市商务局共同制定象山区城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等工作。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推动本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发展工作。

项目概况

2022年本局本年度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

1.6万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经济任务

自评分值

100分

评价结论

优秀

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关建议







                      2022年上半年限上企业培训会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指标内容

指标值

评分细则)

自评分

投入指标

资金到位率

5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达100%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算支出进度

15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5

过程指标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5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得2分,专项核算得3分,否则0分。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10

资金管理有效性

5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5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5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5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5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项目管理

10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4分);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10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产出数量

10

年度统计数据报送率达到100%

10%以上

统计数据报送率达到100%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产出时效

10

年度统计数据报送率达到100%

100%以上

统计数据报送率达到100%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经济效益

10

应统尽统,推动我区经济发展

3%以上。

年度增长目标达到3%;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限上企业满意度达到90%以上

90%以上。

统计年度内限上企业满意度,满意率达到90%以上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100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