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象山区农业农村局是象山区人民政府主管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本区农业、水利、林业、渔牧兽医、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开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本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的生态建设、产品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4、在本区推广普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的新品种、新技术。
5、建立本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信息系统体系,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协调农产品流通工作。
6、负责本区农业系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职称评定工作。
7、负责本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本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业、水产业及农民收入等调查、统计、上报工作。
9、指导二塘乡、平山街道办事处对口部门的业务工作。
10、承办本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2022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系行政单位,即桂林市象山区农业农村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三:收入决算表
表四:支出决算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决01表)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收入决算32402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40260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决算3240260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16.5元,占支出总决算14.39%;项目支出2774043.5元,占支出总决算85.61%。
1、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403398元,占支出总决算12.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2049381.95元,占支出总决算63.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355653.05元,占支出总决算0.37%;资本性支出11927元,占支出总决算10.98%;对企业补助419900元,占支出总决算12.95%;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决算和项目支出决算。
(1)基本支出决算
人员经费决算403398元,占支出总决算12.45%;日常公用经费决算62818.5元,占支出总决算1.44%。
(2)项目支出决算
项目支出决算2774043.5,占支出总决算85.61%。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财决01-1表)
2022年农林水事务支出3179530元,占支出部决算98.12%;住房保障支出60730元,占支出部决算1.88%。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2年象山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2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75万元,较上年较少0.63万元,同比下降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未发生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也进一步压减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表9)
2022年象山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6.28万元,其中,较上年减少2.86万元,同比下降31%。其中:办公费0.4万元,差旅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0.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缩日常开支。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由于行政参公单位公车改革,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公务车,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桂林市象山区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 ||||
|
填报单位(盖章):桂林市象山区农业农村局 | ||||
|
自评项目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
项目起止时间:20222年1月-20222年12月 | ||
|
单位职能概述 |
1、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本区农业、水利、林业、渔牧兽医、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开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本区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的生态建设、产品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工作。 | |||
|
项目概况 |
根据中央、自治区及桂林市相关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 |||
|
项目资金 |
41.07万 | |||
|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发放,发放比例不低于95% | |||
|
自评分值 |
100分 |
评价结论 |
优秀 | |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无 | |||
|
相关建议 |
无 | |||
|
2022年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评分细则) |
自评分 |
|
投入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5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资金到位率达100% |
到位率100%得5分,每少10个百分点以内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算支出进度 |
15 |
预算支出进度是否达到90%以上。 |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 |
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含90%)得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5 | |
|
过程指标 |
项目资金专项核算 |
5 |
专项资金是否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
专项资金必须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
专项资金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得2分,专项核算得3分,否则0分。 |
5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不得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3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2分)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3分)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分) |
10 | |
|
资金管理有效性 |
5 |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
①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③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②是否已制定或出台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2分);③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或手段(2分)。 |
5 | |
|
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
5 |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
项目结余资金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 |
项目结余资金是否继续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确定范围安排使用。(5分) |
5 | |
|
预算绩效材料报送及时性 |
5 |
项目单位是否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及时报送材料得5分,每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
项目管理 |
10 |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
①项目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 ②项目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③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 |
①项目是否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4分);②项目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审核验收制度(3分); ③项目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3分)。 |
10 | |
|
产出指标(每项二级指标均必填。) |
产出质量 |
10 |
办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办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
10 |
|
产出时效 |
10 |
各类(“马上办结”、窗口办结、承诺办结,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事项按要求及时办结 |
承诺办结时限 |
按时办结90%以上(10分)、按时办结90%以下(0分) |
10 | |
|
效益指标(至少选择其中一种填写。) |
社会效益 |
10 |
有效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
有效(10分)、无效(0分) |
10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5%以上满意(10分)、90%-95%满意(5分)、90%以下满意(0分)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