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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大风山一小部门决算

2024-10-25 16:10     来源:桂林市大风山一小     作者:桂林市大风山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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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协调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2、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汇总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监督全区各项财政预算的执行;组织全区财政收入,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财政专户,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3、管理区财政公共开支;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及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事业单位财政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4、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5、执行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定期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

6、具体负责区人民政府的债务管理;管理区利用商业银行贷款,参与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和签订贷款协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在金融市场筹资。

7、做好财政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销毁的管理。

8、负责稳定、监督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新建、修建的基建项目。

9、负责辖区单位会计业务的指导,执法检查等,组织全区财政干部的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0、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管理和指导全区的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支出。

11、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核及监管

12、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牵头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监管工作,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组织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

13、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收入合计55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5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为银行利息等资金。同比增加117.09万元,增加27.01%。

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

(二)支出总计550.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02万元,同比增加26.99%。包括:教育支出390.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22万元。

(三)年末结转结余0.01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52万元,较2023年增加140.6万元,增加34.29%。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488.4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6.41万元,增加34.9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6.44万元。增加36.06%。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73万元。

三、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3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3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3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