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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
2、协调配合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及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卫生责任事故,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辖区基层医疗机构执行自治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完善辖区农村医疗卫生网络建设,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负责乡卫生院的行政、业务、人员、经费的管理。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卫生统计和卫生事业综合效益评价等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8、组织开展红十字会宣传、救灾、救护、救助等工作。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1、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扶助等机制。负责指导全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协调开展计划生育协会活动。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71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341.22万元,同比减少86.39%。其中:本年收入2710.1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20.1万元。
(二)支出总计271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341.22万元,同比减少86.39%。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69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1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275.22万元,同比下降83.95%。其中:基本支出178.48万元,项目支出2531.6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59.32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2万元,公共卫生支出848.81万元,中医药支出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665.83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7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表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48万,较上年度增加3.42万元, 同比增长1.92%。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167.9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49万元,增加3.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07万元,减少29.15%。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办公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66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3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表9)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了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3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批,接待人次为37人次。
(三)“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较2022年减少0.2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见表6)。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见“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07万元,同比减少29.15%。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办公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3年我局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我局组织对“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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