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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决议。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负责本乡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七)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八)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九)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
2、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二塘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二塘乡便民服务中心、二塘乡农业服务中心、二塘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G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18.0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86.68万元,同比减少14.31%。其中:本年收入1118.07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118.0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86.68万元,同比减少14.31%。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16万元;农林水支出60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47万元。
(三)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G05)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0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86.68万元,同比减少14.31%。其中:基本支出873.03万元,项目支出245.0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16万元;农林水支出60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47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G06)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0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85.36万元,同比下降8.91%。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826.1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40.7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9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3.62万元,下降48.1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G07)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31.16万元,较上年度增加31.16万元,同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为区财政使用市财政资金进行部分债务清偿。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G08)
2024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G09)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3.3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36万元,减少28.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4年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5万元,较上年减少1.36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93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3.62万元,减少48.1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部分公用经费,因区财政资金紧张,未能予以支付,因此经费支出较去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4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3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未开展部门预算绩效项目考评。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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