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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桂林市铁路西小学部门决算

2025-09-30 14:50     来源:桂林市铁路西小学     作者:桂林市铁路西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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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构成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依法治校。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3.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从小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能力为重。遵循教学规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安全第一。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6.积极配合政府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象山区2024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事业单位1即桂林市铁路西小学。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46.5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0.69万元同比减少9.5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46.1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0.91万元为银行利息等资金。

支出总计1145.6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0.76万元同比减少9.5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46.29万元占总支出的91.3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36万元占总支出的8.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占总支出的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年末结转结余3.44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表6)

铁路西小学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5.65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教育支出799.3万元占总支出的6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2万元占总支出的13.8%;卫生健康支出72.50万元,占总支出的6.32%;住房保障支出116.14万元,占总支出的10.13%。

三、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4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4年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表9)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列出国有资产如汽车、高价值设备等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