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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象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2017-03-20 09:2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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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公诉科、侦监科、民行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职务犯罪局、控申科、案件管理室、法警大队、人民监督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预防职务犯罪监察室(二塘)。

  (二)基本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参与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领导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3、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5、参与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以及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7、参与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8、参与决定授予地方本级的荣誉称号。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53人,离休1人,退休1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当前的形势和检察工作实际,2017年我院的工作总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桂林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34.7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减少1.4%。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03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1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6%,同比增加112.3万元,增加18.3%,主要原因:我院人员比去年增加20人;项目支出4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4%,同比减少67.7万元,减少12.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万元,占总支出的0.2%;

  公共安全支出9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同比减少70.4万元,减少6.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同比增加12.6万元,增加24.7%,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减少0.88万元,减少1.7%;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5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增加55.75万元,增加11.6%,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5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9%,同比增加229. 3万元,增加66.9%,主要原因一是我院人员增加,二是办案数量增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增加6.3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同比增加55.7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增加;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同比增加50.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增加,案件数量增多;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增加6.3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4%,同比减少67.7万元,减少12.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6%,同比增加112.27万元,增加18.3%,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增加,案件数量增多;项目支出47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4%,同比减少67.7万元,减少12.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

  公共安全支出97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同比减少7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同比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同比减少0.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9万元,同比增加1.9万,主要原因是2016年该项费用由政府预算,今年由我院预算。

  (三)公务用车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四)会议费2.3万元,同比增加0.2万元,主要是相关部门会议及学习。

  (五)培训费2.3万,同比增加0.2万元,主要是员工日常出差培训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办案的通用、专用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22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40.7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车辆、通用及专用设备、家具等,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转移支付业务费、装备费99万

  实施进度计划: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

  转移支付业务经费:根据办案工作支付资金,打击职务犯罪,传播正能量。

  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根据批复,完成采购计划,保障办案顺利开展。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机关运行经费51.4万元。其中:办公费5.55万元,印刷费1.85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4.15万元。邮电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1.05万元。差旅费25.8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2.1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