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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城建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980年,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成立市政科,专门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1991年,由市政科改为城建局。2000年,由城建局改为城建局。2011年,由城建局改为城乡城建局。
主要职责是:根据《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办发[2010]59号)文件,设立桂林市象山区城乡城建局,为象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能
1、对应市规划局、住建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部分村镇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建房的审核及违法违规建筑检查执法。
2、对应市市政局,负责辖区内除市市政局、道路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住宅小区管辖以外的街巷道路及其附属地下排水管道(井)的管理养护,以及上述范围开挖道路、设停车位、施工、维修占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察
3、负责辖区财政投资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投资预算、招标组织、建设管理、质量验收工作。
4、协调本区区级以上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5、对应市交通局,协调交通、公路方面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6、对应市园林局,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之外的小街小巷及部分无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积极开展辖区群众性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义务植树活动,协助市园林部门对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
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城建局机关在职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抓好项目规划编制报审工作。2017年我局着力推进《龙船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门片区控规》和《大风山周边地块控规》规划报审工作。继续推进“瓦窑文化创意街区”策划方案编制调整工作;抓好汽车南站搬迁、香港溢达(桂林)可持续论坛中心等一批项目报批工作。
(二)深入实施三区建设,实现城南发展的新突破。
加快阳桂公路休闲观光示范区建设。利用阳桂公路黄金旅游通道的优势,构建休闲观光农业与特色旅游发展的框架,编制好片区控制性详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北芬大村侗情水莊民族风情项目,建成民俗文化与自然景观相结合的体验式休闲乐园。加快推进九美桥时尚园项目,建成集一产生态农业、二产纺织工业和三产时尚品牌相结合的典范。加快推进青莲国际旅游农业综合体项目、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建设。加快推进汽车南站新建、茶店片区路网建设,着力打造南片区交通枢纽中心。
加快万福路康体养生先行区建设。加快万福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落地,推动医疗保健与文化旅游、休闲健身有机融合,扶持发展健康服务产业。做好华夏艺术大观园建设项目、桂林仙源健康养生项目建设协调工作,支持万福路沿线广西总工会工人疗养院、广西桂林电力疗养院等疗养院所改造升级。引资开发桂林龙泉国家森林公园、奶牛场地块,打造集观光、休闲、疗养、度假为一体的区域性综合旅游目的地。
加快平山瓦窑片特色文化展示区建设。全力推动瓦窑文化创意街区建设,促进工业旅游文化、根艺奇石文化等产业规范发展,建设一个集根艺奇石、字画古玩、陶艺茶艺等多种体验为一体的特色街区。扶持瓦窑工社等一批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加快文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3.159万元,同比下降48.671万元,减少30.08%。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13.1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13.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38%,同比增加4.479万元,增加5.78%;项目支出3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62%,同比减少53.15万元,减少62.97%。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9万,占支出总预算82.1%;
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9%。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6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3%;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4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9%;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3.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38%,同比增加4.479万元,增加5.78%;项目支出3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62%,同比减少53.15万元,减少62.97%。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1%;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9万,占支出总预算82.1%;
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四)会议费0.19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培训费0.19万,同比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447.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47.83 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财政数据设备等,无公务车辆。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无重点项目。
实施进度计划:无。
年度目标:无。
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机关运行经费5.65万元。其中:办公费0.89万元,差旅费3.52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培训费0.26万元,福利费0.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6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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