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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象山区绩效办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象山区绩效管理办公室。
(二)基本职能
1、承办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修订和完善绩效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
3、审定考评对象根据职能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
4、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日常评估工作。
5、对一乡三办、区机关各部门、区法院、检察院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6、完成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象山区绩效办行政编制2人,工勤编制0人。在职人数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区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接受桂林市年度绩效考评,即对桂林市绩效考评指标实施绩效管理,做好自评迎考工作;二是组织区本级绩效考评,即对乡(街道办)、区直单位进行绩效考评。
(一)自评迎考工作任务
做好自评迎考工作是我区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该项工作由区绩效办指导、协调区自评迎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完成。主要任务包括:
1.对桂林市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
2.编制我区年度绩效管理目标,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考评方法及标准;
3.对指标完成情况实施监控,督促任务落实;
4.指导指标责任单位开展自评,配合桂林市做好对我区的指标考核、社会评价和察访核验工作;
5.针对桂林市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整改。
(二)区本级考评工作任务
1.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年度考评指标;
2.组织制定指标评分标准和考评实施细则;
3.组织季度、半年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考评工作;
4.组织年终指标考核、公众评议、领导评价工作和察访核验工作;
5.指导乡(街道)、区直有单位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103.68万元。同比增加1095万元,增加99.21%。主要增加全区绩效奖励。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103.6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103.68万元,同比增加1095万元,增加99.21%。主要增加全区绩效奖励。其中:基本支出110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2%。项目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96%。
教育支出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00万,2017年全区的预算绩效纳入本办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3.68万元,同比无增减。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67%,同比增加11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励归口管理。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运行压力大。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0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3%;项目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96%;
②教育支出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四)会议费0.03万元,同比无变化。
(五)培训费0.43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主要是按相关规定压缩培训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车辆,无50万以上的设备。2017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机关运行经费0.68万元。其中:办公费0.11万元,差旅费0.44万元,会议费0.032万元,培训费0.032万元,福利费0.0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7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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