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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2017-03-20 09:43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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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

  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拟订区机关后勤工作的规定和管理方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区机关部门经费开支的审核报销结算工作;

  3.负责区机关公务车辆的统筹管理,具体负责区四家班子领导车辆的相关经费保障及维修等管理工作;

  4.负责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的水、电的使用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区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节假日亮化、装饰工作和大型活动筹备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5.负责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内的国有资产的物业管理;负责区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维护和修缮工作;

  6.负责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四家班子领导办公室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7.负责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治安、保卫、车辆停放及消防工作;配合区信访局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工作;

  8.负责区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区四家班子领导及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内办公单位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负责区机关文印室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及为各部门提供文印服务;负责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

  10.负责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为区机关干部职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按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严把车辆派遣使用关,严格实行车辆定点加油及定点维修制度,落实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制度;

  3、做好超标办公用房的清理工作;

  4、做好区政府管理的高压电器的维修及移交工作;

  5、完成今年初制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开展节水单位建设;

  6、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畅通及安全。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55.32万元,同比增加12.18万元,下降1.8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655.3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655.32元,同比增加12.18万元,下降1.85%。其中:基本支出7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8%;项目支出57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2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2%,

  公共安全支出180.09万元,同比增加27.48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16.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4%,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580.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6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1%,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7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22%。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655.32元,其中:基本支出77.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8%;项目支出578.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2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52%,

  公共安全支出180.09万元,同比增加27.48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无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78万元,同比减少120.22万元,下降62.94%。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行车改,减少公务车辆,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四)会议费0.21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培训费0.27万,同比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6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61.3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

  六、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办公大楼维修16万

  实施进度计划: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根据急难险重任务情况,及时修复,提高大楼使用效益。

  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机关运行经费6.40万元。其中:办公费1.03万元,差旅费4.26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0.27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