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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
(二)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研究制定辖区内乡村道路管理办法和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城市规划要求,组织编制辖区乡村道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应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交通、公路方面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4、对辖区拖拉机营运证照、经营范围、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5、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监管。
6、有计划地完成辖区村级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养护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交通局在职人数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作,为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条件。
(一)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漓江桥改扩建工程北侧房屋征收钱拆工作。
(二)强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认真做好“美丽广西.生态乡村”道路硬化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形象,打造桂林特色的农村公路品牌。
(三)强化农村公路养护。坚持建、管、养并举,进一步落实分级管养的责任,加强公路养护,切实保障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和资金。
(四)积极稳步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发展。按照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结合“成熟一条、改造一条、稳定一条”的原则稳步实施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
(五)加大非法营运的管理力度。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保障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8.99万元,同比减少6.15万元,下降5.64%。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08.9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108.99万元,同比减少6.15万元,下降5.64%。其中:基本支出2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7%;项目支出8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占支出总预算3.42%;
交通运输支出10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5%;
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1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5%;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8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85%;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7%;项目支出83.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万,占支出总预算3.42%;
交通运输支出103.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65%;
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预算1.43万,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分配我局一台执法执勤车。
(四)会议费0.06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培训费0.06万元,同比无增减。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计2.96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农村道路养路费7.95万元
实施进度计划: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完成辖区农村公路养护任务。、
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机关运行经费1.34万元。其中:办公费0.2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会议费0.064万元,培训费0.064万元,福利费0.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4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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