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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象山区工商局部门预算

2017-03-20 10:14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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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统计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1、职能股(室)6个:办公室(财务股)、法规与行政执法督察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

  2、基层工商所5个:城南工商所、西门工商所、瓦窑工商所、地下街工商所、南站工商所。

  (二)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行政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依法规范和维护本行政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依法对本行政辖区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各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调度“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的运行,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6、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反垄断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本行政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查处本行政辖区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本行政辖区广告经营者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0、负责本行政辖区的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工作;引导本行政辖区内企业增强商标意识,申请商标注册,开展著名商标的培育和主体申报工作。

  11、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负责登记注册企业的信息公示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2、组织开展管理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13、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基本建设、经费、资产、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工作。

  14、承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15、承办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编制人数

  单位行政编制50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5人。

  2、编制内实有人数

  单位行政编制实有40人,机关后勤服务编制实有2人。

  3、离退休人数

  单位离休人员0人, 退休人员5人(提前退休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统领全局,围绕象山区委、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通过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保障民生,完善机制提升效能,为促进桂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以统一认识转变观念为“动员令”,统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要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增强大局观念、改革创新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消除等待观望、畏难发愁等现象。要根据实践的发展转变观念,破除惯性思维,打破定势局限,增强对工作的预判和前瞻。要加强基层调研,掌握基层情况,激发和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要尽快厘清工商职能的内涵和外延,用“看得到看得明”的制度措施、工作规范和目标,指导干部职工迅速找准定位,转变观念,进入角色,消除职能缺位、越位、错位。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重点和着力点,通过优化准入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民生和谐的实际成果,推动工商职能“显性化”,增强地方政府对工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为工商事业的健康发展凝聚人气,增强动力。

  2、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遵循“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在注册资本、名称核准、年检验照、营业执照、信用监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逐步推进改革。一是加快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做好这项工作。二是后续配套管理措施的研究制定要及时跟上。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改革前后管理工作平稳过渡。三是大力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抓好非公党建工作,将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监管优势。四是要改进商标战略、广告战略实施机制,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五是要继续做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等行动,积极促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六是要主动围绕我区经济工作需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我区城镇化建设工作。

  3、以强化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为“着力点”,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有八项重点。一是加强对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装饰装修材料类、交通工具类和有关服务领域类等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监管。二是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严重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垄断案件,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打击仿冒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是继续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商标战略实施重心逐步向商标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转变,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效能。四是继续加大广告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制度实施,继续完善监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五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努力构建立体式宣传教育格局,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预防体系。六是切实提升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水平。七是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八是要建立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

  4、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切入点”,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的重要使命。一是要以贯彻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坚持把消费维权与案件查办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要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服务水平。要建立完善12315短信息平台,推进12315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消费宣传与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以夯实基础建设为“总抓手”, 有效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做到依法行政。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履行职能;要厘清执法边界,对依法行使职权有清楚的认识,做到不缺位、越位、错位;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机制,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协同或者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真正落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努力减少执法误区和盲区。二是狠抓基层信息化运用。要充分认识信息化手段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促进作用,依托工商部门层面的信息化系统,提高信息软件和技术在工作中的应用。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对信息应用操作的培训,严格对信息数据的检查和考核,切实提高全系统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带队伍,关键在三个方面:培养干部、使用干部和管理干部。培养干部要做到三个结合,即个人努力、组织培养和教育机制相结合。使用干部要正确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按照年龄、性别、梯次、结构,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队伍。管理干部要切实做到公正、公开,通过用人公正和监督公开,实现“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的良好态势。四是构建和谐的工商人文环境。以风清气正、政令畅通、内和外顺为目标,着力抓好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廉政文化、窗口文化、履职文化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荣誉感、自豪感、幸福感、归属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增强工作合力。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统计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20.94万元,同比增加30.04万元,增长6.1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2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22.74万元,同比增加2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22.74万元,主要是上年度集贸市场活禽摊点升级改造工程款未支付。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543.6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00%,同比增加29.3万元,增长6.22%;项目支出预算4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23.48万元,增长117.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91.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4%,同比减少20.3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70.12万,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加70.12万,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保险功能科目发生变化,2016年养老保险预算记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4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同比增加3.71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在职和退休人数都有变化,总人数比去年增加1人。

  住房保障支出(221)39.09元,占支出总预算7.19%,同比减少0.7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 36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01%,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3.14%,主要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11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25%,同比增加60.83万元,增长111.1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实行交通补贴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2017年将交通补贴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纳入我局预算;二是增加了集贸市场活禽摊点升级改造款工程款,2016年无预算安排。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科目57.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5%,同比增加3.94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名退休人员。

  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科目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8%,同比不变。

  3、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2.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68%,同比减少14.26万元,下降3.78%,主要是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1.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91%,同比增加40.36万元,增长99.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实行交通补贴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2017年将交通补贴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纳入我局预算。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41%,同比增加3.21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5名退休人员。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23.48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和集贸市场活禽摊点升级改造款工程款,2016年无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支出总预算543.6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00%,同比增加29.3万元,增长6.22%;项目支出预算4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23.48万元,增长117.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91.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4%,同比减少20.3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行政运行经费减少。

  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08)70.12万,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加70.12万,主要原因是2017年养老保险功能科目发生变化,2016年养老保险预算记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43.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同比增加3.71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在职和退休人数都有变化,总人数比去年增加1人。

  住房保障支出(221)39.09元,占支出总预算7.19%,同比减少0.7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4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费8.08万元,同比增加8.08万,主要是2016年车改后分配我局执法执勤车5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会议费1.34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8.84%。主要是举办部门小型座谈会开支。

  (五)培训费1.34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8.84%。主要是员工日常出差培训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同比不变。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1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2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61.2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执法办案装备、空调等;无形资产1.24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业务软件。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消费者维权经费。

  预算金额:1万元

  项目属性:经常性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桂林市象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实施进度计划:

  1、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五进”工作。

  2、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企业诚信等级建设。

  3、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4、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开展315系列消费维权活动。

  年度目标: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开展企业诚信等级建设,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畅通消费投诉举报通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机关运行经费40.71万元。其中:办公费5.11万元,印刷费1.47万元。水费1.01元。电费3.54万元。邮电费1.47万元。物业管理费0.74万元。差旅费20.24万元,会议费1.47万元,培训费1.47万元,福利费1.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