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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大化艺术和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发展全区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全区文体事业发展规划和大体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与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文体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3、综合管理全区社会文体事业;研究文体活动的发展趋势;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对国家公布的96个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在我区承办大型比赛及参加比赛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工作;全面搞好文体事业各项建设。
4、综合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研究全区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图书馆的行业归口管理。
5、管理全区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利用;指导和监督大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管理好文物市场。
6、管理全区文体市场,监督、检查文体市场经营活动,指导文体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和繁荣文体市场。
7、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进入市场的出版物的经营活动,指导稽查工作,查处违法侵权行为。
8、规划和指导全区文体艺术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文体培训工作科学化,推广文体科技成果,调查研究文体人才需求,制定培养计划。
9、落实全区大体经营政策,研究大体产业,建立、完善文体企业管理机制,推动大体产业多种经营发展。
10、负责全区文体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体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申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管理全区对外文体交流。
12、领导和管理区业余体校、体育场地工作,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文化体育局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2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化“四个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寻找象山文化的力量,挖掘象山文化的价值,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丰富文化服务内容,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果。计划建立的“农家书屋”进行跟踪回访和业务指导,确保它们的有效使用。严格落实文化馆免费开放、文化下乡进社区相关要求,如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周,联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设文艺培训辅导,组建文化馆专业文艺惠民表演队,将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部队官兵纳入重点免费文化服务范围,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
(二)提升群众文化活动影响力
努力创新工作思维,调动各方力量与资源,继续打造以“象山水月”为主的群众文化品牌,在自治区乃至全国形成影响。提升我区现有特色节庆和著名景点的文化含量,加强对象山传奇、樱花节、象山和南溪景区进行文化内涵的挖掘和策划,提升其文化附加值。针对我区德天、瓦窑文化产业聚集的特点,打造全国知名书画、根雕奇石文化集散区。深挖我区“酒”文化,打造别具特色的三花酒文化节、漓泉国际啤酒节,通过文化纽带承接中外游客。
(三)做好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文明的整合发展
继续加强对象山历史文化研究和保护,使象山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实现有机结合。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开展涉及彩调、曲艺、桂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广西特色剧种,使具有历史、文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及宣传。
(四)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市场
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彻底规范网吧、歌厅及各种演出场所的经营秩序,确保不出现违法经营和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境外网站刊登的有害信息要及时予以封堵,对境内网站刊登、链接的有害信息要责令其立即删除,督促其完善技术过滤措施。坚决查处利用信息网络传播各类有害信息、提供非法软件下载服务、销售非法出版物和以“私服”“外挂”方式运营非法游戏软件的行为。
(五)积极推动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
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广、普及适合广大人民群众特点的健身方法,充分发挥一乡三办文体干部的作用,坚持以学校体育、社会体育为重点,坚持体育运动和生产劳动,体育活动和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体育活动。坚持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体育活动,组织各种队伍参加自治区、桂林市举办的各种赛事,力争取得好的成绩。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群众健身锻炼和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提供便捷的场所。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9.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8.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9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收入6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9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8%;项目支出17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1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教育支出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4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
(4)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同比增加4万元;
(5)其他支出161万,占支出总预算80.81%;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77.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1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96%。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0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23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2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8%;项目支出16.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2%。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教育支出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5%;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5.64%;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7%;
(4)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4%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21.67万元,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1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3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5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接待费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4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4万元,具体见下表:
|
培训名称 |
培训对象 |
培训主要内容 |
举办地点 |
培训天数 |
参训人数 |
费用总额 |
|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
社会体育指导员 |
体育知识 |
市内 |
1 |
100 |
0.46 |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5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接待费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4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21万元。其中:办公费0.2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42.056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2.05674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财政数据设备等。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的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文艺汇演专项经费0.8万元
实施进度计划: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派出文化馆工作人员下到基层进行专业指导,完成一年一度的“象山水月”文艺汇演。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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