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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2-09 09:4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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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一、承办桂林市党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桂林市信访联席办公室、桂林市信访局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五、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六、向“一乡三办”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

七、检查指导“一乡三办”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辖区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辖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履行三项建议权:

(一)发现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九、承办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信访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人信访局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3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科学发展,重点抓好“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四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4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94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98%,同比增加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02%,同比增加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74%,同比增加12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同比增加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98%,同比增加1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3%。

2)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02%,同比增加3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万元,同比减少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98%,同比增加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02%,同比增加3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74%,同比增加12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同比增加2万元;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98%,同比增加1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3%。

2)项目支出预算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02%,同比增加3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93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73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在政府办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0.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93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73万元,同比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在政府办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0.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4.81万元。其中:办公费0.33万元,差旅费1.3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福利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主要是采购信访视频系统。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资产6台电脑,无公务车辆。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的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信访维稳经费60

实施进度计划: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年度目标:全年实现零非访。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