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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区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对策建议。
3、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投资管理;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4、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管理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拨款的建设项目。
5、负责对全区宏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6、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重大问题,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规划。
7、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规划及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8、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9、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发改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发改局在职人数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经济运行分析,提高决策参谋水平
注重宏观经济形势资料收集和分析,继续推行经济运行季度调研制度,紧扣目标任务,积极协调经济口职能部门,加强全区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撰写高质量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不断提高决策参谋水平,千方百计确保实现全年目标。
(二)继续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主抓手,扩大有效投资
加强项目动态管理、跟踪及协调服务,按月搜集整理《重大项目月信息报表》,督促相关责任领导和单位进一步加大与项目业主的沟通、服务工作力度,努力形成新一轮项目建设高潮。
加大对项目责任领导和单位、项目业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重大项目督查、督办活动,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根据上级投资动向和重点,指导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申报和跟踪协调争取工作,以获得更大支持力度。
进一步密切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各责任单位的沟通,主动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的对接服务,充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跟进重大项目投资的入库及实施进度,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
(三)统筹其他各项工作,着力服务保障大局
统筹协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服务业发展、节能减排、石漠化综合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医改、车改等其他各类各项工作,着力为我局发展改革工作大局提供同步服务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49万元,同比减少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1.64%;上年结余收入7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49万元,同比减少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项目支出预算8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72%,同比增加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1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34%,同比减少45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1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21%。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8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45%。
资本性支出预算2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19%。
对企业补助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6%。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9万元,同比减少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9%;项目支出预算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11%。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72%,同比增加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1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34%,同比减少45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增加1万元。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7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21%。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8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45%。
资本性支出预算2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19%。
对企业补助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2.32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81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在政府办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27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0.2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4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2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2.32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81万元,同比增加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费在政府办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27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0.2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4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2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6.71万元。其中:办公费0.6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1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主要采购电脑办公设备。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9.6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财政数据设备等,无公务车辆。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的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年度目标:(1)、 加快“三区”建设;(2)、大力发展“五大幸福产业”;(3)、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4)、加大“城改”项目力度。
2、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40万
实施进度计划: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重点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为获得国家、自治区或桂林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反映发展和改革局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