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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2-09 09:37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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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政府系统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在经济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实施、衔接民族政策,防范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3、实施民族关系监测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协调及民族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服务流动少数民族;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4、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协调涉及本辖区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工作;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5、协助组织开展民族事务方面的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协助办理有关少数民族的涉外事宜。

  6、指导民族社团依法开展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社团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社团需政府帮助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7、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宗教场所管理,打击邪教、制止非法传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1人,在编1人在职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民宗系统干部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打击邪教、制止非法传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88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下降43%。其中:公共预算拨款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6.88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主要是上级拨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减少23万元(其中。扶贫资金7.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25万元,增加1%;项目支出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减少22万元,降低4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2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0.7万元

(2)项目支出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16.2万元

二、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0.25万元,增加1%;项目支出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同比减少22.3万元,降低40.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2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0.7万元

(2)项目支出1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1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33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5万元,同比增加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接待费0.02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32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3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24万元,具体见下表:                                

培训名称

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内容

举办地点

培训天数

参训人数

费用总额

  
  

民族政策及舆情信息工作培训

民族宗教管理干部

部门预算编制

区外

5

1

0.24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30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5万元,同比增加0.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接待费0.02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32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7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3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2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0.704万元。其中:办公费0.111万元,差旅费0.44万元,福利费0.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025万元、会议费0.032万元,培训费0.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万元,主要就通过购买宣传教育社会化服务。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8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财政数据设备等,无公务车辆。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的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无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