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象山区预决算公开平台 > 部门预算 > 2018年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

2018-02-09 10:12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是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象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工作,对象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1、联系区人大代表,组建代表活动小组,编制代表活动计划,制定代表活动制度,使代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2、联系区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联系选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监督和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3、指导区人大代表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同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代表的议政素质。

4、积极为上级人大代表履行职权提供服务。

5、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对区“一府两院”承办人代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需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6、密切同乡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加强代表工作指导,推动乡级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7、定期总结代表典型事迹,推广代表活动经验,努力提高代表工作的知名度。

8、承办罢免和补选区人大代表的具体事项。

9、会同有关委室筹备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有关代表工作会议,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加强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机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实效,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结率、满意率。

2、继续抓好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素质。加强代表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在全区人大代表中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人大代表的法律素养以及执行、运用法律的能力。上下半年各组织举办一期三级代表学习培训班;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适当的时候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赴全国人大培训机构进行较系统的人大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

3、组织协调好市代表象山小组人员参加市级有关学习培训工作,精心选题,就我区市级层面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组织市人大代表(象山团)代表开展好视察调研活动。

4、周密安排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指导一乡三办代表小组开展好年度代表调研视察活动,进一步探索代表活动新路子,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5、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搭建代表活动平台,切实为代表履行职务和开展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抓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象山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全面完成我区乡(街道)、村(社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任务,促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6、完善工作机制,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完善代表履职平台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深化代表“双联”制度和向选民报告工作制度,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推进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化。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21万元,同比减少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6.21万元,同比减少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8%;项目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80.6%。

(2)教育支出1.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9.4%。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0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8万元,占预算支出预算77.41%,同比减少1.20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1万元,同比减少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7%,同比增加0.05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7.3%,同比减少1.2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80.6%。

(4)教育支出1.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9.4%。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41万元,占预算支出预算22.5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0.0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8万元,占预算支出预算77.41%,同比减少1.20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3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接待费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1.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3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接待费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1.2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0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1.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运行经费1.408万元。其中:办公费0.22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福利费0.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会议费0.064万元,培训费0.0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固定资产统一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核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