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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计调查制度制定本区的统计调查方案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全国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统一管理全区各项核算制度。
3、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工作,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规范,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各项调查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调查资料的整理上报、开发利用,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区性的统计资料,负责全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为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或建议,为辖区单位提供统计数据的咨询和服务工作。
5、组织领导开展全区农村经济、城市社会经济和企业调查工作,依法对行政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统计调查登记。
6、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培训,配合市直主管部门做好我区统计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核和统计管理登记证的办理和年审工作。
7、加强对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和全区基层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
8、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统计信息的真实性。
9、牵头组织实施辖区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参与组织实施辖区各类部门性普查工作,为国家提供最基层普查资料,为桂林市及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统计局。
2、局属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经济调查队。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统计局在职人数4人。
桂林市象山区经济调查队在职人数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思路
1、深化一项改革:深化服务业统计改革,着力以改革促发展,给力促进统计工作上台阶。
2、强化二项研判:强化全区整体经济运行和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数据走势规律二项研判,适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参考依据。
3、突出三项重点:突出抓好年度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名录库建设、“三农普”三项工作重点,推动年度整体工作进程。
4、夯实四项监测:夯实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企业“一套表”实施情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城镇化进程推进情况等四项监测,着力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5、提升五项保障:着力提升队伍建设、统计调查、基础工作、统计执法、部门统计等五项保障,切实增强统计工作的推动力。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严把“四关”,确保服务业统计改革有突破。一是严格审核企业入库退库,把好纳统名录关。深度挖掘“五证合一”共享信息,整理规模以上纳税企业名单,与统计名录库比对,对达到规模企业及时纳统,同时剔除破产、注(吊)销或不够统计规模标准的企业,确保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库及时更新。二是严格评估企业数据,把好基础数据关。严格遵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的《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数据质量评估方案》,不断提高数据管控水平,切实做到即报即审,核实消除奇异值,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审核力度,增强指标之间的连续性、协调性和匹配性,防止数据的大起大落。坚决杜绝代企业报数、授意企业报数等违法行为,严查数据造假行为。三是加强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把好规范流程关。培训指导服务业企业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源头数据做到不重不漏。加强对新增调查单位培训,提高报表填报质量。四是加强服务业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把好人员素质关。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要求,将统计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到服务业统计岗位,不断充实人员、配强队伍,切实保持业务人员的稳定性。
2、强化“三析”,力促统计数据研判有作为。一是强化关联分析。跳出各个专业数据的局限,突破固定思维,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与其他专业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提高跳出报表看报表、跳出数据看数据的能力,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态势。二是强化深度分析。做好常规数据统计的同时,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一手资料,注重站在一定的高度,从城区发展的实际出发,对经济形势背后的原因和影响分析,把握经济运行趋势,提出创造性的意见建议。三是强化多维分析。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季度点评、优秀评选等形式,不断强化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分析能力;督促统计人员加强自学,不仅限于学习统计业务知识,也必须加强对宏观经济、时事政治、历史人文等知识的学习,加强对统计分析背景的宏观把握。以此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全区各项指标统计分析监测和预警研判工作,加大监测预警频率,适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分析数据决策参考。
3、遵从“四严”,给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有亮点。一是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要求全体统计业务人员严格坚持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和调查制度,严守“四条红线”,认真检查核实IP地址,杜绝“冒名报送”;加强在线监测,不定期赴企业实地检查,对错报、虚报、瞒报行为依法处理,杜绝“指令报送”;并严格恪守统计指标的内涵和口径,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企业代填代报统计报表,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企业原始统计数据,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企业上报统计数据。二是严格执行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制度。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理部门修订的《专业统计数据评估办法》,严格执行区上报的所有专业数据,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评估后,才能反馈区所属各部门及对外使用,使统计数据指令性评估更加规范科学,更能全面客观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及重点领域行业发展态势。三是严格执行报表审核制度。要求专业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报表指标间平衡关系、逻辑关系、对比关系、衔接关系等多方面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同时所有专业报表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把关同意后方能报出。四是严格执行统计执法制度。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强化对基层起报单位的统计执法工作。坚决查处违反“四条红线”,迟报、拒报以及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等各类统计违法行为;采取督导执法、统计巡查和数据质量监控等多种执法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通过媒体曝光、纳入企业诚信系统等形式,树立统计权威,维护良好统计工作秩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检查频率、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影响,增强基层单位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4、硬化“五措”,推动规范化建设有惊喜。一是健全机构,保障人才到位。强化沟通协调,着力以推动经济调查队参公为抓手,健全工作机构,创造扣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强化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高的标准选调统计工作人员,为科学统计提供了有力的机构保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以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以“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全年学习区委全会和人代会精神、统计分析材料撰写、公务接待礼仪知识、作风建设专题讲座、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七个专题学习进行,促进党员干部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进一步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广度和深度,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促进理论学习真正取得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三是以点带面,开展经验交流。为保证统计队伍能及时更新知识,全年坚持每季分层次对企业、乡(办)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全区企业和乡(办)座谈会、统计规范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统计专业工作例会,通过实地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形势,宣传推广统计工作先进经验,带动全区统计队伍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四是加大宣传,提升统计能力。把《统计法》的宣传融于各项统计业务之中,围绕“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树立执法先进促进《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增强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学习贯彻《统计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了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浓厚氛围。五是加大投入,强化办公设施建设。为满足新的形势对现代统计的要求,区统计局将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打造区局视频会议室,强化与市工作的直观指导;配备更新沙发、桌椅、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移动硬盘等办公设备;同时,注重加强以联网直报为契机,对机房和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以此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建设与联网直报等各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13.6万元,同比增加11.1万元,增幅为5.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13.6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同比减少4.8万元,降幅4.6%;项目支出预算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同比增加15.96万元,增加15.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同比增加10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同比减少1.3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同比减少1.9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9.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同比减少4.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同比减少3.19万元,降幅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同比减少1.62万元,降幅15.1%。
(2)项目支出预算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同比增加15.96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万元,同比增加15.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3.6万元,同比增加11.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6.84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9.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9.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6%,同比减少4.81万元;基本支出1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6%,同比增加3.8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4%,同比增加15.96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8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7%,同比减少3.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同比减少1.3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同比减少1.97万元;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99.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6%,同比减少4.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同比减少3.19万元,降幅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同比减少1.62万元,降幅13.1%。
(2)项目支出预算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3.4%,同比增加15.96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万元,同比增加15.9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7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2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0.26万元,同比无变化。
5、培训费0.26万,同比减少20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71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256万元,同比无变化。
5、培训费0.26万,同比减少20万元。主要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9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10.73万元。其中:办公费0.888万元,差旅费3.52万元, 会议费0.256万元,培训费0.256万元, 公务接待费0.2万元,福利费0.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40.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3万元,固定资产27.63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普查所使用的掌上平板,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无公务车辆。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的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整体绩效目标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个数1个: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预算数额:109万元,占全年预算数51%。
项目立项的依据: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415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统字〔2018〕144号)文件精神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1.实施背景
我国分别于2004年、2008年和2013年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实施的主要工作思路与设想
第四次全国普查方案
3.项目启动的前期准备和已具备的各项条件
已经顺利完成三经普;国家财政给予支持;相关部门和地区均有三次普查工作经历和经验;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国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预期可实现的产出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19年1月-4月,普查登记;2019年4月-8月,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19年5月-9月,普查数据汇总;2019年5月-6月,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19年8-12月,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
年度目标:按照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如期高效完成上级下达的辖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担负的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