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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象山区城乡城建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9-03-29 15:01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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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应市规划局、住建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部分村镇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建房的审核及违法违规建筑检查执法。

2、对应市市政局,负责辖区内除市市政局、道路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住宅小区管辖以外的街巷道路及其附属地下排水管道(井)的管理养护,以及上述范围开挖道路、设停车位、施工、维修占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察

3、负责辖区财政投资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规划与设计、投资预算、招标组织、建设管理、质量验收工作。

4、协调本区区级以上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

5、对应市交通局,协调交通、公路方面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乡村道路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6、对应市园林局,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之外的小街小巷及部分无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积极开展辖区群众性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义务植树活动,协助市园林部门对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

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980年,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成立市政科,专门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1991年,由市政科改为城建局。2000年,由城建局改为城建局。2011年,由城建局改为城乡城建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城建局机关在职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2018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龙船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面积188公顷)编制和评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银锭片区和汽车总站改造,同时有效利用宏伟集团用地,今年重新调整《西门片区控规》(规划编制面积70公顷)、《大风山周边地块控规》(规划编制面积352公顷)两个片区控规,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论证。辖区范围控规覆盖率已达90%。启动《桂林瓦窑文化旅游休闲区概念规划》(规划编制面积297公顷)编制和审批,目前该方案已通过专家部门评审。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1.特色街区提升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1)加快推进龙船坪特色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龙船坪特色街区提升改造工程以雉山桥为起点,沿漓江往南,至桂林美术馆,改造长度约1.3公里,主要对沿线建筑及节点进行风貌改造,并对南溪村进行整体拆迁(拆迁面积约1.8万平方米),打造一个具有老桂林记忆,融合旅游休闲和文化艺术的特色街区。今年以来一是编制龙船坪特色街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该方案已经部门专家评审和市规委会审批,现根据相关意见完成调整后即将上报市政府常务会;二是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截至目前项目已取得立项、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房屋征收预公告、漓管委退距意见、市环保局审批意见、可研批复等相关审批手续。项目用地范围内电缆下地(10kv、400v)局部段施工已经完成。工程建设施工于今年1月正式启动,先期进行用地内土方开挖及地下室建设工程,目前北片区地下室基本完成,南片区地下室即将启动土方开挖。

(2)完善阳桂公路(象山段)特色街区改造工程

阳桂公路(象山段)特色街区改造工程以八中路口为起点,至绕城高速止,改造长度约11公里,分为城市段和农村段。以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形象为目标,通过查处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街区沿线交通和市场商贩经营整治,对招牌改造及广告整治,对建筑风貌改造和交通节点实施绿化,使其呈现出“道路宽敞、商铺整齐、地面整洁、绿化美观”的新面貌。

城市段(八中路口至迎宾收费站)已全面完工,现正在进行结算审核工作,总共35个标段,已送审28个标段,目前已有5个标段完成审核工作。大风山疏导市场已竣工,总共7个标段,现已完成6个标段结算审核工作,附属零星工程正在审核。北芬大村改造工程现已完成新村建筑立面风貌提升、道路、排水、景观节点绿化及老村建筑立面风貌提升工程,现在正在进行结算审核工作。灯光亮化工程已完成。

2.积极协调推进辖区其他重大项目

积极推动北芬生态旅游名村、仙源健康产业园、凯风双创广场、华夏艺术大观园、绢纺厂棚户区改造、悦汇广场(原果品仓库)、沙河仓储物流园区等10个重大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施工建设;积极参与青莲地块、黄村地块等3个地块的土地收储工作;积极推进汽车南站、万福东路(象山段)、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等配套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积极协调法国PVCP和阳光壹佰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79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4%,上年结余收入9.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79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增加0.6万元,增加0.09%;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同比减少48.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

城乡社区支出63万,占支出总预算80%;

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7%。(2)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

资本支出预算1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增加0.6万元,增加0.09%;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万元,同比减少48万元,同比减少61%。

(1)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增加0.6万元,增加0.09%;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预算6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预算8万元。

(2)项目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9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1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

(2)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9万元;

资本性支出预算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5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2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2万元,同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5万元,同比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2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2万元,同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60万元,办公费6万元,差旅费2.6万元,福利费0.162万元,公务接待费0.1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无重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