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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编制现状及人员机构
四、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两费经费统计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象山区投资促进局,为象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内外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协作及归口管理本区的外事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实施本区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权限审批,审核或报批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工作。
(三)健全法务援助体系,负责本区外资企业和内资重点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促进全区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报本级政府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促进招商、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
(六)负责拟定本区年度国内外招商计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受本级政府委托,牵头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本区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的有关项目招商工作;负责归口办理和协调本区赴国(境)外举办招商引资活动的工作。
(七)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区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八)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建立好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招商引资。
(九)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信息网,开展网络招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本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意见。
(十)受本级政府委托,负责区域合作、对口支援工作。
(十一)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投资促进局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招商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两费”经费统计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113.58万元,同比减少32.08万元,下降22%。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13.5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3.58万元,同比减少32.08万元,下降22%,其中:基本支出20.18万元,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10%,占支出总预算17.80%;项目支出93.40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下降25.70%,占支出总预算82.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3万元,同比减少32.19万元,下降23.14%,占支出总预算94.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万元,同比增长0.02万元,增长0.9%,占支出总预算2.1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万元,同比无变化,占支出总预算1.60%;
(4)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3.32%,占支出总预算2.22%;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18万元,占总支出17.80%,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10%,其中: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21万元,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29%,占支出总预算15.2%;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7万元,同比无变化,占支出总预算2.6%;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3.40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下降28.79%,占支出总预算82.2%。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93.40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下降25.70%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3.58万元,同比减少32.08万元,下降22%,其中:基本支出20.18万元,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1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8%;项目支出93.40万元,同比减少32.30万元,下降25.70%,占支出总预算82.2%。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3万元,同比减少32.19万元,下降23.14%,占支出总预算94.1%;
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6万元,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90%,占支出总预算2.10%;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万元,同比无变化,占支出总预算1.60%;
④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同比增加0.08万元,增长33.20%,占支出总预算2.2%;
3、按支出结构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0.18万元,占总支出17.80%,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10%,其中: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21万元,同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29%,占支出总预算15.2%;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7万元,同比无变化,占支出总预算2.6%;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3.40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下降28.79%,占支出总预算82.2%。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93.40万元,同比减少32.3万元,下降25.7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增减。
三、2019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说明
(一)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70.1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70.04万元,同比减少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05万,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80.5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70.04万元,同比减少1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05万,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0.0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见部门基本支出表)
2019年投资促进局机关运行经费2.97万元。其中:办公费:0.19万元,差旅费0.75万元,福利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会议费0.04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
五、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度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46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无公务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招商经费93.40万
实施进度计划: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招商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发展工作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 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 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附件:
1.部门预算报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