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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象山区环卫站部门预算公开

2019-03-29 11:3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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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为维护辖区内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2、维护辖区内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3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4、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监督。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运输队、监察中队。

2、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现有事业编制在职人数55人,退休8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象山区辖区骨主次干道、居民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共场所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负责象山区内所有单位门面、居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清理象山区内的果皮箱,负责辖区内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及清运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4791.75万元, 同比减少63.6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5463.75万元,同比增加575.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1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5%,同比减少3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的276.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43.8万元,项目支出465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5%,同比增加88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聘用人员服装工具劳保14.2万元,增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5.8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高温补助3.56万元,增加工作经费3.12万元,增加河道保洁经费35.31万元,增加环卫数字化管理经费1.2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加班补助138.60万元,增加垃圾台水电费2万元,增加垃圾桶维修费99.68万元,增加垃圾中转站维修费8.09万元,增加市场化承包经费501.2万元,增加收费劳务0.95万元,增加专用车辆运行费154.26万元,减少爱心驿站经费33.28万元,减少垃圾中转站改造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同比增加5.92万元,

(2)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42.57万元,占支出0.77%(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1%,同比减少1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01.49万元,同比增加591.2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5.5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1%,同比减少14.8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5%,同比减少3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减少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万元,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65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5%,同比增加88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聘用人员服装工具劳保14.2万元,增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5.8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高温补助3.56万元,增加工作经费3.12万元,增加河道保洁经费35.31万元,增加环卫数字化管理经费1.2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加班补助138.60万元,增加垃圾台水电费2万元,增加垃圾桶维修费99.68万元,增加垃圾中转站维修费8.09万元,增加市场化承包经费501.2万元,增加收费劳务0.95万元,增加专用车辆运行费154.26万元,减少爱心驿站经费33.28万元,减少垃圾中转站改造5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5463.75万元,同比增加575.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1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5%,同比减少3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减少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万元,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65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5%,同比增加88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聘用人员服装工具劳保14.2万元,增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5.8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高温补助3.56万元,增加工作经费3.12万元,增加河道保洁经费35.31万元,增加环卫数字化管理经费1.2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加班补助138.60万元,增加垃圾台水电费2万元,增加垃圾桶维修费99.68万元,增加垃圾中转站维修费8.09万元,增加市场化承包经费501.2万元,增加收费劳务0.95万元,增加专用车辆运行费154.26万元,减少爱心驿站经费33.28万元,减少垃圾中转站改造50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6万元,同比减少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57万元,占支出总同比减少 7.25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01.49万元,同比增加591.2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5.53万元, 同比减少14.8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1.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5%,同比减少3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将减少工资福利支出276.91万元,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万元,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652.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5%,同比增加884.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聘用人员服装工具劳保14.2万元,增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补助5.8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高温补助3.56万元,增加工作经费3.12万元,增加河道保洁经费35.31万元,增加环卫数字化管理经费1.28万元,增加聘用人员加班补助138.60万元,增加垃圾台水电费2万元,增加垃圾桶维修费99.68万元,增加垃圾中转站维修费8.09万元,增加市场化承包经费501.2万元,增加收费劳务0.95万元,增加专用车辆运行费154.26万元,减少爱心驿站经费33.28万元,减少垃圾中转站改造5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2.04万元,同比减少54.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87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9.02万元,同比持平。

4、会议费预算0.93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1.22万元,同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2.15万元,同比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87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87万元,同比持平。

4、会议费预算0.93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1.22万元,同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382.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0.85万元,固定资产2382.53万元。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2.15万元。具体如下:

1、市场化承包经费3862.15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桂林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2007]23号),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由财政部门委托其所属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其中,社会中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产生。财政投资项目,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工程概算评审结论作为安排项目投资计划、控制有关建设指标的依据。工程预算评审结论作为确定项目投资额、调整项目投资计划、招标预算控制价的依据。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作为办理工程尾款清算、项目财务决算的依据。

实施进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工作(2019年1-12月)。

年度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预算、结算评审;按时完成评审服务费结算支付。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报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