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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负责协调推动区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及乡、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维护民族宗教合法权益,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稳定工作。
4、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和宗教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建设。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6、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7、对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及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3人,在编3人在职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民宗系统干部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打击邪教、制止非法传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2.70万元。同比减少14.18万元,下降16%。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7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上年无结余。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70万元,同比减少14.18万元,主要是压缩一般性开支。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无变化 ;项目支出无预算安排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4.18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0.70万元。
(2)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无变化;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同比减少14.2万元,降低12%。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4.18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0.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0.7万元。
(2)项目支出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089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5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主要是压缩一般培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089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5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减少0.24万元。主要是压缩一般培训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0.704万元。其中:办公费0.111万元,差旅费0.44万元,福利费0.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025万元、会议费0.032万元,培训费0.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8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财政数据设备等,无公务车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象山区民宗委财政支出绩效目标为象山区民宗局工作职能职责系列工作。预算数额2.7万元。立项情况:根据《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民族政策及舆情信息工作培训 、民族关系监测评估处置机制建设 、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民族团结及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心连心联谊会及慰问 工作经费2.7万,用于象山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辖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民族宗教事务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
1.部门预算报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