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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和反走私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象山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象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区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
(十二)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四)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十七)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在编人数67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将继续推进机构改革,作为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保障。
(2)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做好改革工作衔接。按照新“三定”方案要求,随着行政审批职能向业务指导职能转变,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做好登记事项衔接和档案移交工作,做到不遗留问题、不影响效率、不增添企业负担。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和在更大范围、更大领域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更大程度利企利民。并确保在6月30日前全区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
——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全区机构改革情况,更新完善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指导各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大力助推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民营企业营造宽松、便捷、高效的融资环境。积极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大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市场主体,不断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有效规范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
——强化竞争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执法,重点整治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巩固打击传销成果,积极建立预警机制、传销分子“黑名单”,推动建立有效问责机制。
——强化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强化全程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抽检,提高抽检覆盖率,尽快达到4份/千人的抽验目标。完善网络销售监管,严查网络第三方平台的食品药品违法经营行为。大力实施智慧监管,进一步做好信息化建设与政务信息公示,依托相关部门信息平台,扩大远程监管覆盖面。争取在原建设基础上,提高在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后厨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头的覆盖率,提升监管效能。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检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强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工业产品、消费品及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领域质量安全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突出抓好电梯、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监管;加快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落实各电梯维保单位互助机制,实施电梯安全救援网格化管理,前置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难题。
——强化消费维权效能。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重点行业领域经营主体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整合市场监管各投诉举报电话平台。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宣传,强化消费者诉求大数据分析,引导社会层面为消费者提供高效的维权途径,提高消费纠纷处置效能。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展现市场监管系统新形象新作为
为适应市场监管新挑战,实现新目标,取得新成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打造一支政治上忠诚、业务上精湛、作风上过硬的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市场监督管理的“生命线”,显而易见,今后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更加庞杂,而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我们的当务之急。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积极做好过渡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当前大市场、大监管的形势下,职能众多,业务繁杂,干部“本领恐慌”是摆在我们当前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关系到我们的工作能不能干好,机构能不能高效运转。对此,大家一定要强化业务学习。要围绕业务需求、基层需要,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切实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
——加强文化宣传工作。立足职能和实际,积极开展文化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塑造新形象、展现新作为。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加强与主流媒体平台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讲好象山市场监管故事,展现干部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08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经费拨款上年结转160.42万。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089.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5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项目支出预算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1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1%;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9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9%;
(4)住房保障支出84.8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7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5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1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3%;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7%;
(2)项目支出预算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0.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6%;
商品和服务支出226.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5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8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8.6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5.2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经费拨款上年结转160.42万,占收入总预算的14.73%。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89.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5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项目支出预算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5%。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89.0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5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项目支出预算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5%。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1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1%;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92.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9%;
(4)住房保障支出84.8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7.79%。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5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
工资福利支出71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3%;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7%;
(2)项目支出预算23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5%。
工资福利支出10.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6%;
商品和服务支出226.2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5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1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3%;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47%;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0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22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同比增加0.55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7.58万元,同比增加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17.58万元,同比增加9.5万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费增加。
4、会议费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增加。
5、培训费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培训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22万元,同比增加1.4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65万元,同比增加0.55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7.58万元,同比增加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17.58万元,同比增加9.5万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费增加。
4、会议费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增加。
5、培训费预算2.11万元,同比增加0.7万元。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定额公用经费核算人数增加,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培训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管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66.69万元,含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办公费178.27万元、差旅费29.04万元、维修(护)费1.78万元、会议费2.11万元、培训费2.11万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专用材料费31.75万元、福利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5万元,主要采购制服。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459.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98万元,固定资产381.7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9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消费者维权经费。
预算金额:1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桂林市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进度计划:
1、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
2、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开展315系列消费维权活动。
3、全年召开一次消费维权推进会。
年度目标:推进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切实履行消费维权职能,畅通消费投诉举报通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十一)市场监督执法: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十三)信息化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专项工作支出。
(十四)质量基础: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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