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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象山区直属机关工委部门预算说明

2021-04-01 17:45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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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领导直属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管理直属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

5、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6、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桂林市象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中共桂林市象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现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拓展,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深化规范化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组织建设

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素质

4、健全完善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制度落实

5、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形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61.21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0万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61.21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8%;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63.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7.38%,

(3)卫生健康支出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3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29%,

(4)住房保障支出5.6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9.22%。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68%;

商品和服务支出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

(2)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1.21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0万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61.21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8%;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2%。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61.21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8%;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2%。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63.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7.38%,

(3)卫生健康支出的收入安排的资金6.3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29%,

(4)住房保障支出5.6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9.22%。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68%;

商品和服务支出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

(2)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5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95.18%。

1、工资福利支出5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68%;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2%;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13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预算0.13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13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预算0.13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52万元,含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办公费2.44万元、差旅费1.76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29.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47万元,固定资产0.3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