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象山区应急管理局是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辖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应急管理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应急管理局在职在编人数2人,工勤编制3人,聘用6人,借调1人。在职人数1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好源头防范和治理。“强监管、严执法”,保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高压态势;把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上台阶;大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重点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3、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91.83万元,同比增加11.18万元,增长13.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1年五险由政府办归口到各个预算部门。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91.83万元,同比增加11.18万元,增长13.86%。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94%,同比增加29.62万元,增长56.91%;项目支出预算1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6%,同比减少18.44万元,下降64.4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9%;
(2)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同比增加1.05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61%,同比减少10.6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94%,同比增加29.6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88%,同比增加30.07万元,增长75.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2%,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3.76%。
(2)项目支出预算1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6%,同比减少18.44万元,下降64.48%,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69%,同比减少26.60万元,下降93.0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31%,同比增加8.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1.83万元,同比增加11.18万元。主要2021年五险由政府办归口到各个预算部门。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49%,同比增加13.31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3%,同比增加1.05万元;
(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61%,同比减少10.68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
3、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8.94%,同比增加29.62万元,增加13.8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88%,同比增加30.0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2%,同比减少0.4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6%,同比减少18.44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9.69%,同比减少26.6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5.11万元,同比减少1.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4.75万元,同比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会议费预算0.13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13万元,同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5.11万元,同比减少1.1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4.75万元,同比减少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会议费预算0.13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13万元,同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应急局机关运行经费13.53万元。其中:办公费2.44万元,差旅费1.76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会议费0.13万元,培训费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6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28.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8万元,主要是工资代扣款;固定资产321.9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无人机、抽水泵、应急电源等办公设备及通用设备;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4辆,一般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3万元。具体如下:
1、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0.3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规定,我区在2021年准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分别为:以悬挂横幅、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实施进度计划: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2021年1-12月)。
年度目标: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教考分离工作等职能业务专项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