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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负责协调推动区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及乡、街道办事处开展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维护民族宗教合法权益,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稳定工作。
4、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和宗教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建设。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6、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活动。
7、对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及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象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编制3人,在编3人在职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搞好民宗系统干部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宗教团体管理,开展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打击邪教、制止非法传教、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1.0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资金2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75.45%,经费拨款上年结转5万,占收入总预算的13.47%。。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7.1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
(2)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1.08%;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资金2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75.45%,经费拨款上年结转5万,占收入总预算的13.47%。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7.1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37.1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1%。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4)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
(2)项目支出预算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3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5.69%,
1、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27万元,同比增加0.1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8万元,同比增加0.05元。原因主要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2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10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原因主要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2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增加。
5、培训费预算0.10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原因主要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2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培训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27万元,同比增加0.1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8万元,同比增加0.05元。原因主要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2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10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原因主要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2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增加。
5、培训费预算0.10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原因主要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2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培训费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21.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5万元,固定资产7.16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设定1个项目为绩效考核。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