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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a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2、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3、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开展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维权、社会保障、辅助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律、履行应尽义务,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国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指导基层残联开展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在职人数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好“全国助残日”的工作
2、组织参加全国、全区性残疾人体育比赛;
3、实施扶贫项目;
4、继续做好“扶残助学”项目工作;
5、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6、承办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工作;
7、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处理好涉残矛盾纠纷;
8、稳步推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9、开展扶持城镇残疾人个体创业、就业工作;
10、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
11、开展残疾人就业和失业情况调查与登记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49.3万元,同比增加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93%,同比减少6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34万元,占收入总预算44.77%,上年结余收入175.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50.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49.3万元,同比增加128.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3%,同比增加6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7%,同比增加135.2万元。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投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7万元,同比增加1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28%
(2)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同比减少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
(3)卫生健康支出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6%,同比减少6.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37%,同比减少5.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03%,同比减少0.9万;
(2)项目支出预算33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8%,同比增加135.2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4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9.3万元,同比增加1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93%;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及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156.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4.77%,经费拨款上年结转175.7万,占收入总预算的50.3%。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9.3万元,同比增加128.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3%,同比减少6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7%,同比增加135.2万元。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的投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万元,同比增加87.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8.59%;住房保障支出3.1万元,同比增加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7万元,同比增加1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28%
(2)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同比减少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
(3)卫生健康支出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7.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3%,同比减少6.28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5.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04%,同比减少5.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6%,同比减少0.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33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08%,同比增加135.2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2%;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4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7万元,同比增加12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28%;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同比减少1.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3%;卫生健康支出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9%。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136万元,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4万元,同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042万元,同比持平。
5、培训费预算0.054万元,同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136万元,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会议费、培训费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残联运行经费17.23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7万元;办公费0.19万元、差旅费0.748万元、会议费0.042万元、培训费0.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福利费0.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表8,表13)
1、无服务类采购预算安排;
2、无货物类采购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13.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1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将残疾人联合会整体支出23万设为绩效目标考核项目。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真切关怀,帮助残疾人增强生活信心、提升社会参与能力、提高生活质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残疾人康复:反映我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反映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八、残疾人体育:反映我会用于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九、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反映我会用于残疾人维权、宣传文化和基本建设项目等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住房公积金。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反映我会及下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