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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1-04-01 17:30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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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区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负责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在编人数2人。

桂林市象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人数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拟订全区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区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负责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75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1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9.68%,同比增加549.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871.5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9.64%;经费拨款上年结转12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6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755.7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增长2.29%;项目支出预算168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4%;

(3)卫生健康支出6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

(4)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1%;

(5)债务付息支出0万,占支出总预算0%。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增长2.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7.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9%;

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1%;

(2)项目支出预算168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92.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7.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87%;

资本性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75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1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9.68%,同比增加549.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871.5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49.64%;经费拨款上年结转12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68%。

2021年支出总预算1755.7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增长2.29%;项目支出预算168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9%,增长-2.29%。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5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3.81%,增长2.29%;项目支出预算1688.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96.19%。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0.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4%;

(3)卫生健康支出69.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7%;

(4)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31%;

(5)债务付息支出0万,占支出总预算0%。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增长2.2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7.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68%;

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2%;

(2)项目支出预算1688.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92.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7.8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9.87%;

资本性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7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3.81%,同比增加38.9万元,增长2.29%。

工资福利支出57.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86%,同比增加34.0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4%,同比增加-8.44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8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3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会议费预算0.29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

5、培训费预算0.29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8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3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会议费预算0.29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

5、培训费预算0.29万元,同比增长80%,增加原因增加定额经费的核算人员。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58万元,含差旅费3.96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福利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采购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32.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2万元,固定资产24.8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三属定期抚恤金34.56万元。具体见附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