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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共青团象山区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2021-04-01 17:10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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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a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团区委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区共青团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在全市各项事业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主动谋划全市各项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工作。

3.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全区团的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乡(街道)团委的正、副书记,培养、选拔、推荐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培训团的干部,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

4.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开展团的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5.承担区综治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6.开展全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活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开展各种活动。

7.规划和管理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

8.指导和帮助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9.参与制定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共青团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共青团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在职在编人数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团区委将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和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希望工程募捐活动、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少先队工作等工作和活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20.07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经费拨款上年结转0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20.07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03%,同比增加7.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同比减少7.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72%,同比减少4.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万元,同比增加3.1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37%。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03%,同比增加7.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09%,同比增加7.8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5%,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同比减少7.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20.07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经费拨款上年结转0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

2021年支出总预算20.07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03%,同比增加7.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同比减少7.23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07万元,同比增加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03%,同比增加7.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同比减少7.23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72%,同比减少4.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万元,同比增加3.1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37%。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1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03%,同比增加7.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09%,同比增加7.8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5%,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7%,同比减少7.2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4.6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58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0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089万元,同比无变化。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032万元,同比无变化。

5、培训费预算0.03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089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032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预算0.032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团委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其中:办公费2.11元,差旅费0.44万元,福利费0.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025万元,会议费0.032万元,培训费0.0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同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21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空调等,无公务车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维护青少年权益及预防犯罪专项经费5万

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在学校、家庭、村级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及预防犯罪宣传、培训、讲座;积极与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联合,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真情助困进万家”扶贫帮困行动。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