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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象山区商务旅游局预算公开说明

2021-04-01 16:55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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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与市商务局共同制定象山区城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等工作。培育壮大城乡市场,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2、研究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及商务促进方式,推动本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发展工作。加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对商贸流通行业进行引导,促进辖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 

3、负责协助上级加强对酒类商品的管理,保障酒类商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放心工程、绿色工程等法规和政策,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监管,打击私屠滥宰等不良行为。   

4、组织实施消费品惠民的有关政策,确保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 

5、指导和联系全区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区政府名义组织、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商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商业、物资、外资企业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6、制订全区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和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扶持鼓励政策,协调组织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建设实施。 

7、指导全区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负责电子商务项目申报、组织与实施。 

8、负责全区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9、协同区安监局负责商贸流通服务业安全管理,组织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检查。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所需人员编制在区机关内部调剂使用。 

二、机构设置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商务局在职在编人数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促进商贸业繁荣发展 

完善百货大楼商圈、大摩联达广场、红街商业广场商贸购物、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旅游观光等服务功能;组织大型促消费活动,以节造市,以会促消,打好节假日经济牌,促进消费增长,市场繁荣。 

(二)推进商贸业态转型升级 

实施商贸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商贸,培育商贸企业发展壮大。适应老城疏解提升要求,建设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多样化、多层次的商务中心和商业街区,做好蓝天车世界、万福广场、德天商业广场二期的后续发展,推动百年荟城市广场、森港家居购物广场等商贸综合体早日建成开业、为我区经济注入新的增长点。 

(三)大力培育限上企业 

充分挖掘符合和具备上限条件的重点企业,加强对条件较好的限下企业指导和帮扶,引导符合限下转限上条件的企业申报,继续扶植大个体上限企业。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 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50.99万元,同比增加1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74.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50.99万元,同比增加12.8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56%,同比增加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3%,同比增加7.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同比增加4.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7%,同比增加5.1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7万元,支出总预算6.02%,同比增加3.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1%,同比增加0.04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56%,同比增加8.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4%。

(2)项目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3%,同比增加7.1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4.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99万元,同比增加12.8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56%,同比增加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3%,同比增加7.17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5%,同比增加4.5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7%,同比增加5.1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7万元,支出总预算6.02%,同比增加3.0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8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1%,同比增加0.04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56%,同比增加8.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6.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4%。

(2)项目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3%,同比增加7.1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4.1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6.73万元,同比增加6.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同比无增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同比无增减,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期限、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

5、培训费预算6.6万元,同比增加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年度统计培训会议。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同比无增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同比无增减,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期限、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

5、培训费预算0.06万元,同比增加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年度统计培训会议。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24.85万元,同比增加23.46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15.3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无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1.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万元,固定资产6.25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