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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象山区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4-01 16:53     来源: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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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引领、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2、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6、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妇女联合会。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桂林市象山区妇女联合会在职人数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建功新时代;深化妇联改革,激发妇联组织新活力;顺应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提升服务妇女儿童能力,建设好基层“妇女之家”和“儿童之家”;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为建设和谐宜居幸福新象山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及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36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与同比减少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经费拨款上年结转0万,占收入总预算的0%,上年结转收入0万。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36万元,与同比减少1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与同比增加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与同比减少2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与同比减少25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与同比增加0.1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同比增长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同比增长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同比减少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同比减少26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6万元,与同比减少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与同比减少19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万元,与同比减少1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与同比增加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与同比减少2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万元,与同比减少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72%,同比增加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27%,同比减少26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同比减少25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增加0.4万元;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同比增长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同比增长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同比减少0.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同比减少26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72%,同比增长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同比增加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17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17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5、培训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桂林市象山区妇女联合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含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0.88万元、会议费0.064万元、培训费0.064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福利费0.0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7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为上年结余收入,同比减少0.3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资产总计1.5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54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万元。 

项目名称: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儿童之家创建

实施进度计划: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完成3个儿童之家建设。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