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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2022-02-28 15:42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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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决议。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乡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调处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8、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9、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

2、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桂林市二塘乡财政所。

3、下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二塘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二塘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二塘乡党群服务中心、二塘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二塘乡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二塘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二塘乡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人民政府在职人数22人。

2.桂林市二塘乡财政所在职人数6人。

3.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稳稳推进经济发展,迈开步子壮大二塘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2年,我们将始终把项目工作作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抓实抓好,主动作为,克难攻坚,实行“一个建设项目、一名包抓领导、一个工作机构、一个计划目标、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全面融入园区发展。继续以高标准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湴塘工业产业园和北芬生态科技园等三大园区建设,引导各类社会资本通过合作共建,整合托管等模式参与开发,着力打造我乡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

持续壮大特色农业。积极打造“一区三园七点”的区、乡、村现代特色农业基地,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依托相思江畔·北芬田园综合体,以“公司+农户”的形式建成葛根种植、果蔬采摘和油菜花观光3个千亩特色种植区,大力扶持鲜源农业等本土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并探索利用京东、抖音等网络平台扩大销售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特色田园风光美誉度,为农户增产创收;下一步将依托围炉山谷·四合田园综合体打造逍遥牧场、渔乐园和生态艺术农场,继续扩大二塘农旅融合区域。

(二)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趟出路子建设二塘

全面推开乡村治理。落实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善村规民约、生态公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弘扬文明新风尚。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

不断发展集体经济。紧紧抓住美丽乡村建设、土地流转、高新区象山园建设等契机,合理利用集体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牢牢抓好人居环境,扎下身子扮靓二塘

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理事会、组建新乡贤理事会,发动群众,将改变群众生活习惯作为落脚点,建立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对无功能建筑、乱堆乱放、沟塘黑臭水体、牲畜粪污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持续提升乡风文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村级议事决策等制度,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把秸秆禁烧、禁燃禁放、禁毒禁赌等纳入村规民约。大力弘扬孝老爱幼、邻里和睦、尊师重教等社会文明风尚,为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供精神保障。

(四)时时盯住民本民生,搭好架子发展二塘

突出实事为民,持续提高幸福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严格落实各项惠民和救助政策,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让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到最需要关怀的困难群众身上,做好困难弱势群体的临时救助工作。继续提升教育办学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不断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突出治理为民,全面提升满意度。加强和创新平安建设,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抓好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和防溺水等工作。深化村级组织治理工作,规范村务公开、村级议事决策、民主协商等制度。扎实做好双拥、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等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

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249.37万元,同比减少24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9.3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49.3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249.37万元,同比减少249.3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4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同比减少16.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3%,同比减少232.7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2%,同比减少222.46万元,下降60.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9万元,同比增加0.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0,同比下降7.3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与上年持平

5)农林水事务支出78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21%,同比下降2.7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65.2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下降13.11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4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同比减少16.65万元,下降1.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6.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6%,同比减少14.7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2.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4%,同比减少1.9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3%,同比减少232.7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1249.37万元,同比减少24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9.3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249.35万元。

2022年支出总预算1249.37万元,同比减少249.3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4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同比减少16.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3%,同比减少232.7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249.37万元,同比减少249.3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84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同比减少16.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3%,同比减少232.70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2%,同比减少222.46万元,下降60.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9万元,同比增加0.8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0,同比下降7.3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2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6,与上年持平

5)农林水事务支出789.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21%,同比下降2.7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65.2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下降13.11万元。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84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同比减少16.65万元,下降1.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6.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6%,同比减少14.7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2.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4%,同比减少1.9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40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03%,同比减少232.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849.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7.97%,同比减少16.65万元,下降1.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766.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6%,同比减少14.7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2.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4%,同比减少1.92万元;

三、“三公”经费说明

(一)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2.11万元,增加0.25万元,增加2.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40万元,增加0.07万元,增加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3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7.1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1.79万元,增加0.09万元,增长5.29%,增加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3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5、培训费预算1.79万元,增加0.09万元,增长5.29%,增加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3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2.11万元,增加0.27万元,增加2.2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1.40万元,增加0.07万元,增加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3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7.1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预算1.79万元,增加0.09万元,增长5.29%,增加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3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5、培训费预算1.79万元,增加0.09万元,增长5.29%,增加原因为定额公用经费核算增加3人,导致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2.75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6.22万元,印刷费1.79万元,水费1.23万元,电费5.21万元,邮电费3.36万元,差旅费24.64万元维修费1.51万元,会议费1.79万元、培训费1.79万元、公务接待费1.40万元、福利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同比增长7.5万元

1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同比增长7.5万元,用于乡政府办公设备购置。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941.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36万元,固定资产858.13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0万元。具体如下:

1、象山区二塘乡乡村清洁

实施进度计划: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年度目标:按每月准时拨付乡村清洁经费6个行政村,确保6个行政村整洁卫生

年度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预算、结算评审,综合审减率不低于7%;按时完成评审服务费结算支付。

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