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象山区预决算公开平台 > 部门预算 > 2023年

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部门预算公开

2023-04-03 16:45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

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建立资料档案,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问题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

5、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发展经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络海外有关民间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积极为招商引资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工作,发挥民间商会作用。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建立档案,培养和建立一支拥护党的领导的非公经济积极分子队伍。

7、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8、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及其他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业务培训。

9、主管区侨联会、区留联会、区海联会和区各民族、宗教团体及其他有关社团工作,并发挥其民间作用。

10、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战、民族宗教、侨务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单位1个,即: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统战部在职在编人数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广泛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多层次组织学习

2、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做好信息搜集报送、媒体宣传工作。

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4、开展联谊、走访慰问活动,促进台侨关系和谐,维护统战大局

5、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桂林象山区委统战部202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8.99万元,同比减少30.36万元,下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0.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1. 部门收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8.99万元,同比减少30.36万元,下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0.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8.9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减少33.36万元,减少53.5%;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同比增加3万元,增加42.86%。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三类,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4%,同比减少8.76万元,减少18.35%;

(2)国防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5)卫生健康支出支出0万,占支出总预算0%;

(6)金融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7)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29%,同比增加0.8万元,增加15.5%;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

(9)债务付息支出00万,占支出总预算0%;

(1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减少33.36万元,减少5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24%,同比减少30.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6%,同比减少3.3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4%同比增加3万元,增加42.8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9万元,同比减少30.36万元,下降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0.3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无变化;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99万元,同比减少30.36万元,下降4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0.36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74%,同比减少8.76万元,减少18.35%;

(2)国防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5)卫生健康支出支出0万,占支出总预算0%;

(6)金融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7)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29%,同比增加0.8万元,增加15.5%;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

(9)债务付息支出00万,占支出总预算0%;

(1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同比减少33.36万元,减少5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5.0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24%,同比减少30.0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96%,同比减少3.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全区的移动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部分非预算单位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

公用经费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6万元,减少0.06,下降5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0.06万元,减少0.06,下降50%,下降原因人员减少一人。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象山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3.9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0.24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福利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部门资产总计14.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万元,固定资产1.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具体如下:

1.统战对象座谈慰问费 0.3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工作要求,在春节、中秋等节日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对他们嘘寒问暖表示慰问。

实施进度计划: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年度目标:按时、按质、按量在春节、中秋等节日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对他们嘘寒问暖,完成慰问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公益二类绩效工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

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