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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本城区城市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强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察。
(二)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加强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非机动车车辆、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并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除市级管护、道路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住宅小区管辖以外的街巷道路及其附属地下排水管道(井)的管理养护,以及上述范围开挖道路、设停车位、施工、维修占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察。
(四)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之外的小街小巷及部分无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开展辖区群众性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义务植树活动;协助市园林部门对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负责对辖区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临时搭建(盖)及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辖区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
(八)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建设和改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公厕日常管理。
(九)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查处辖区内的违法建筑。
(十)负责接待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309.29万元,同比增加64.86万元,增长26.53%。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09.29万元,同比增加64.86万元,增长26.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29万元,同比增加64.86万元,增长26.53%。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09.2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5%,同比减少5.22万元,下降13.35%;项目支出预算27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05%,同比增加70.08万元,增长34.13%。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97.62万元,占支出预算31.56%,同比增加93.44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206.67万元,占支出预算66.82%,同比减少22.9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1.62%,同比增加1.47万元。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3.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95%,同比减少5.22万元,下降13.35%。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28.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24%,同比减少5.45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76%,同比增加1.4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7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05%,同比增加70.08万元。其中: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7.6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45%,同比增加97.62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7.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55%,同比增加141.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2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卫生健康97.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8万元,项目支出275.4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8.8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97.6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7.7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政、拆违、市容系统节日慰问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87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8万元,同口径比2022年预算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3.88万元,同比减少5.22万元,下降13.35%。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城管局实有在编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象山区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选择一个重大项目对外公开。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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