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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本城区城市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加强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察。
(二)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加强辖区市容环境卫生、非机动车车辆、建筑垃圾、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并指导监督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除市级管护、道路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住宅小区管辖以外的街巷道路及其附属地下排水管道(井)的管理养护,以及上述范围开挖道路、设停车位、施工、维修占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监察。
(四)负责辖区主次干道之外的小街小巷及部分无物业管理居住小区的绿化管护工作;协调指导辖区单位庭院绿化和居住小区绿化工作;开展辖区群众性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辖区义务植树活动;协助市园林部门对绿化违法行为的查处。
(五)负责对辖区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对辖区城市临时占道、临时搭建(盖)及户外广告(含灯箱、招牌)、横幅、标语等的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辖区建筑渣土处置的管理。
(八)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公共厕所进行建设和改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公厕日常管理。
(九)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依法查处辖区内的违法建筑。
(十)负责接待对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诉、举报及处理。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752.59万元,同比增加1698.11万元,上升3116.95%。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752.59万元,同比增加1698.11万元,上升3116.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2.59万元,同比增加1698.11万,上升3419.47%。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752.59万元,基本支出预算2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减少0.88万元,下降3.67%;项目支出预算172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8%,同比增加1698.99万元,上升5561.34%。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1677.72万元,占支出预算95.73%,同比增加1677.72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71.57万元,占支出预算4.08%,同比增加47.0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占支出预算0.19%,同比减少1.83万元。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3.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减少0.88万元,下降3.6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88%,同比减少0.8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2%;
(2)项目支出预算1729.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68%,同比增加1698.99万元,上升5561.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2.5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1677.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5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万元,项目支出1729.5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9.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3.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政、数字案卷处置方面的支出。
城管执法21.8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桂林市铁西路(美食城)下穿积水治理项目的支出。
水体1677.7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公务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严格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费用。严格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4、会议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会议费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严格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5、培训费预算0.06万元,与上年持平。
培训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严格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05万元,同比减少0.88万元,下降3.67%。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5年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举例:市政数字案卷处置费10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市政〔2023〕14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及市政规〔2022〕11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12319)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每天把接收到我区范围的市政类投诉工单下派至我局负责处理。预计2025年市政数字案卷处置费10万元。
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公益二类绩效工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十二、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