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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政府办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政府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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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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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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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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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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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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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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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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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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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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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表10 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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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表11 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政府电文收发运转工作,包括收文、呈阅、转办、交办、督办等各项工作。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起草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区政府上报的综合性材料。
(四)负责政府公文核稿、印制、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应区长、副区长工作及政务活动安排,处理督办区政府领导签批的文电、信函、指示。
(六)组织办理政府会议的准备、记录和会议纪要等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实施。
(七)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八)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运行更新维护工作。
(十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十三)做好有关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四)负责协调组织区政府的各种工作督查、办理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开展民情调查和督查调研。
1.决策督查。政府授权对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决定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下发督查通报;
2.民情调查。围绕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民情调查活动,并对所发现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3.专项查办。一是对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查办件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批示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查处意见;二是政府授权对区政府党组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政府全体会议决定事项和重要现场办公会议、专业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是政府授权对重要文件、电报规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
4.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答复和督办。
5.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二层机构事业单位2个,即: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及区志办。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22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1.7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25.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经费拨款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总预算22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9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0%;项目支出预算8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0%。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9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96.40%;项目支出预算8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3.6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2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02%
(3)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4)住房保障支出36.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9%。
(5)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83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89%。
(6)公共安全支出科目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7)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8)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2%。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190.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47.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23%;
商品和服务支出442.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1.77%;
2.项目支出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8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0%。其中: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8.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9%。
年鉴出版费支出预算22.5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7.59%。
节假日值班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2%。
工作经费支出预算4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5.07%。
田长制工作经费支出预算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1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对企业补助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7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71.73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经费拨款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2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9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96.40%;项目支出预算8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3.60%。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行政运行633.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9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7.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全区的移动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部分非预算单位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
公用经费44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2.81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预算0.72万元,同比减少0.12万元,减少原因为缩减开支。
3.会议费预算1.13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
4.培训费预算0.95万元,同比减少0.1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633.92万元,同比减少38.49万元,下降5.72%。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局将交通补贴项没有增加进来,导致与往年数据对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桂林市象山区政府办实有在编车辆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象山区政府办公室2026年所有项目均已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室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政府工作任务、保障机关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政府办公室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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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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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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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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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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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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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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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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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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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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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表10 自治区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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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表11 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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