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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残联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残联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一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残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二)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文化、体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维权、社会保障、辅助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律、履行应尽义务,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国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基层残联开展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象山区残联2026年只有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第二部分:桂林市象山区残联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198.06万元,同比增长111.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198.06万元,同比增长11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0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1.95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198.06万元,同比增长111.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同比增长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增加109.79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二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21万元,同比增加11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
(2)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同比增长0.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减少0.06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增加109.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8.06万元,同比增长11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0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11.95万元。
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8.06万元,同比增长111.9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2.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同比增长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增加109.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8.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21万元,同比增长111.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住房保障支出1.85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务交通补贴、全区的移动通讯补贴、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部分非预算单位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
公用经费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0.07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2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00%,与上年持平;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6年桂林市象山区残联实有在编车辆0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公益性二类工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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