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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象山区2016年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象山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7.2%。其中:公务接待费80万元,下降60.6%;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增长50%,由于我区出国(境)都是按市级要求安排,2016年比上年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4万元,下降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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