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象山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其中公务接待费实际执行数15万元,仅占年初预算的10.7%;因公出国(境)经费2万元,下降77.8%;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仅占年初预算的33.3%;公务用车购置费11万元(购置车辆为检察院执法执勤车1 辆,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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