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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教育局

2024-11-11 09:25     来源:象山区教育局     作者:象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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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象山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设置:无

联系电话:0773-2153800

办公地址:桂林市象山区雉山路19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导简介

姓名

职务

领导工作职责

照片

蒋祝群

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李春护

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纪工委书记

主持教育局纪工委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教育工委,党建(宣传)、群团、德育、统一民族战线等工作,对接区党委口、人大、政协、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工作。

杨勇

教育党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协助分管基建、财务、安全卫生(维稳),对接区政府口相关工作。

夏 莺

教育党工委委员、教研室副主任

协助分管办公室、人事、基础教育、学生资助等工作,对接区政府口相关工作。

张 林

教育党工委委员

主管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协助分管体艺。

李 敏

教育党工委委员、教研室副主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协助分管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汉语言文字、新闻宣传。

部门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政府的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和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

(二)负责教育行政管理(制定计划;承办上级业务及指导辖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教育督导;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及勤工俭学等)、教育基建项目管理(学校安全)。

(三)负责教学研究及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包括以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科学、体育、品德、心理健康、劳动技术、美术、音乐、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课程等),教育科研(包括教育局、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四)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

(五)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力量办小学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及业务指导。

(六)组织辖区内扫盲及农民教育、职业教育,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文化技术及子女入学教育。

(七)协调本区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以下人事工作,包括:

1.负责辖管学校校级领导班子的提名、考察、考核和按照干部任免使用权限进行任免;

2.按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稳定教师队伍的规定,加强人事管理,提出教师调进、调出教育系统的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3.组织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考核;

4.协助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所辖管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工作。

(八)协同财政部门编制本辖区年度教育经费收支预算,负责分配市和区拨给的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费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安排学校年度教育设施(主要为教学用房)的修缮,完成年度基础教育统计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

(九)负责辖区内学校勤工俭学和内部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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