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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信访局

2024-11-11 08:00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信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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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象山区信访局

内设机构设置:无

联系电话:0773-3820541

办公地点:象山区环城西二路6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领导简介

姓名

职务

领导工作职责

照片

赵国诚

局长

主持信访局全面工作。

唐自力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信访局办公室、网上信访、接访、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部门工作职责

一、象山区信访局局职责

(一)承办桂林市党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桂林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桂林市信访局和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人民政府接待场所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条件。

(五)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六)向“一乡三办”和政府各职能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

(七)检查指导“一乡三办”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辖区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辖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履行三项建议权:

1.发现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3.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九)承办中共桂林市象山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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