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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桂林市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管辖的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象重新进行梳理,并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了象山区2020年火灾高危单位。请各单位持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加快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报备人员变更、设施维保、评估报告等信息,不断提升防控水平。
附件:象山区2020年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桂林市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5月15日
附件:
象山区2020年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一、宾馆饭店
1.桂林市城市便捷酒店(桂青店)
2.桂林香江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3.桂林丹桂大酒店
4.桂林新凯悦酒店有限公司
5.桂林民航大厦
6.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桂林店
二、商场市场
1.红街商业广场(桂林市恒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桂林德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德天商业广场)
3.桂林市红太阳家居有限公司
4.广西印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
5.桂林市九里香堤物业服务公司(百年荟城市广场)
6.桂林市皓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瓦窑小镇)
三、博物馆
1. 桂林甄皮岩遗址博物馆
四、养老院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冶金疗养院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
1.桂林航天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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