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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2021年11月11日,象山区组织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会。区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辖区各管段民警参加培训。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责任体系。新《安全生产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法律根据,对于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宣贯会对我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夯实安全基础;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注重实践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新安法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工作,确保新安法宣贯落地落实。
培训邀请了徐远亮工程师为全体参会人员针对新安法进行了现场授课,全面阐述了新安法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做出的新调整、新规范,从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辖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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