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5 14:50
来源: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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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九华路、临桂路(2处)门面分别招租项目交易公告
报名链接:https://jyxm.bbwcq.com/bbw/detail/pack/d0de63023a0843e3913240f9a92469af?previe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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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桂林市九华路、临桂路(2处)门面分别招租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5-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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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8-0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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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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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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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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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标的周边交通方便、商圈成熟、配套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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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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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名称 |
九华路1号34-36#(12栋仓库)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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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5700.00元/114平方米/月 |
交易保证金 |
11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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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数量 |
114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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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8-05 09:00:00 到 2025-08-26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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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每2年递增3% |
竞价阶梯(元/114平方米/月/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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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7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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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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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用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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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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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名称 |
临桂路37号临街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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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
3500.00元/61平方米/月 |
交易保证金 |
7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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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面积/数量 |
61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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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8-05 09:00:00 到 2025-08-12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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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每两年递增3% |
竞价阶梯(元/61平方米/月/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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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10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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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存在原承租方优先承租权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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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用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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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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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情见公告附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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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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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物业运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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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00723055806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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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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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廖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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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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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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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物业运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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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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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出租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产权证、原租赁合同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出租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标的产权明晰。 3.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方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4.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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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条件 |
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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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附件3)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齐首期租金(【1】个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详见标的物清单)。 2.后续租金:以【1】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方指定的《临桂路37号临街门面》标的收款账户: 户名:【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103 2153 0922 5003 02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分行漓江支行】 出租方指定的《九华路1号34-36#(12栋仓库)门面》标的收款账户 户名:【桂林巢新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5550 2010 0100 1054 52】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高新科技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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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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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 (1)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以下统称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方递交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承租资格。 承租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时需向交易所递交以下纸质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2)(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 (2)承租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桂林市七星区辅星路13号甲天下旅游休闲中心1栋5-1 2.承租期间如承租方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标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活动 。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享有【1】 个月的免租装修期(含在【3】 年租期内),免租装修期内承租方无需交纳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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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方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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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租人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https://www.bbwcq.com/)的《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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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期间内 2.展示地点:桂林市九华路1号、临桂路37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李先生 15296809210 (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管理规定,听从出租方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2.若本项目挂牌延期,需意向承租方自行与踏勘联系人沟通后另行约定具体踏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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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8-05至2025-08-25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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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 (2)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后,在挂牌截止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注意事项:①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参与报价。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承租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承租方。 2.注意事项:(1)竞租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租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租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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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意向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承租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生效《租赁合同》后全额无息返还。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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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详见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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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
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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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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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秦经理 1893482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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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
罗经理 0771-5885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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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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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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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580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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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方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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