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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截止到1月26日,我市已发生9天污染天气,开局不利形势严峻。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结果显示,预计2021年春季,广西大部地区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偏少,大气污染污染扩散条件总体偏差。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将导致大气污染物叠加,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按照《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桂林市2020年秋冬季-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自治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函》(桂环函〔2021〕11号)的要求,以及市政府1月25日召开的《桂林市2021年第一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分析会》的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市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安全管理水平;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做到管控有效、管控到位,彻底扭转禁放区、限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宽松软的局面,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污染指标明显向好;确保《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减少和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动员部署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县区、本系统的工作实际,部署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通过有线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平台APP等载体集中宣传禁燃限放工作,发布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倡议书、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片、活动专帖等,报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活动开展情况,对违法销售燃放行为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辖区宣传活动。在辖区内采取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张贴通告、发放告知卡、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展板(台)、宣传栏、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开展“大手拉小手”宣传进校园活动,形成良好的保护环境氛围。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宣传和巡查。(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
3.市教育局创新宣传形式,上好寒假前最后一课,开展“大手拉小手”宣传进校园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4.通过微信向广大市民推送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通过移动公司向广大市民发送倡议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短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工作。
6.在本辖区内的禁放区域内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
(三)开展堵源截流
1.强化生产管控。在我市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制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业规划政策,引导企业积极配合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的实施,鼓励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本行业,逐步减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
2.加强市场整治监管。禁燃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违反禁售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以及违规经营不符合质量标准烟花爆竹的,予以查处和取缔,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3.严格运输监管。一是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予以查处,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合理设置道路运输路线,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作用,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稽查管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严格依法管控
1.严管违法燃放行为。春节当月,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每天至少进行1—2次巡查,集中开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处罚,并加大处罚案例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严查违法销售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春节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铺面、出租房、闲置房和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严查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3.充分发挥街道办、居委会的作用,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保证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工作自始至终有人管、有人抓、有监督、有检查。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完善考核机制
各县区要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管理范围。(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安部门要严格审批和严格控制大型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县区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要鼓励合法的烟花爆竹销售商让购买者签订禁燃限放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管辖的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屡禁不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统筹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安全监管。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环委会办公室和市大气办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考核问责。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比范围。对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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