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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行审〔2022〕8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狮潭水库灌区供水价格的批复

2022-07-22 09:45     来源: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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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青狮潭水库灌区管理站:

你站《关于调整青狮潭水库灌区供水价格的请求》(青灌〔20216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441号)有关农业用水价格按补偿供水成本、费用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和税金规定,鉴于你站供水成本与现行农业用水价格基本持平的实际,经委价格专题业务会议审议,决定青狮潭水库灌区供水价格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农业供水价格0.10元/立方米,非农业供水价格0.15元/立方米。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720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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