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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文萃小学:
报来《桂林市象山区文萃小学关于核定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
小学学费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6300元/生.期。
二、住宿费
6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高限价为1300元/生.期。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含供水、供电定额标准(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实际用电、用水量超出定额的,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价格计收。
三、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学费和住宿费均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有效期5年。请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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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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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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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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