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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收费〔2023〕9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教育局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3年度秋季学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8-25 16:40     来源: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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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行为,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确保教育收费政策工作落实到位,营造良好校风、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二、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收费项目清单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将各种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对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管理规定,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和自治区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支出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代收费用实行学期结束结算,多退少补,张榜公布。

四、严格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当年调整的收费标准只针对当年秋季入学的新生执行,往年入学的学生按照调整之前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将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并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按照规定将收费文件、依据、标准、金额、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并向社会进行公示,要做到公示之外无收费。充分利用教育收费投诉受理电话及电子邮箱等渠道,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同时,明确教育收费公示专人负责,当收费政策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以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若收费情况未发生变化,但收费公示栏(牌)有褪色、破损等现象的,要及时进行更换,以确保本单位收费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六、强化教育收费政策督查,加大监管力度。市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不定期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规范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等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相关收费政策和收费不公示、不按公示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要及时查办,情节严重的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教育局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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