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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预算公开说明

2022-02-28 11:29     来源: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作者:桂林市象山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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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地方性法规。

2、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管党治党、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

3、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做好全区教育合作项目和学生资助工作。

5、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审核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布局调整。在自治区审定的中小学用书目录内选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指导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7、统筹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协调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8、统筹和指导全区教师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统筹管理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

10、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象山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项目办公室、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幼教办公室)、督导室、人事股、宣传股、财务股、基础教育股、安全卫生股、德育与汉语言文字工作股、电教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所需人员编制在区机关内部调剂使用。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

象山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继续抓“三名先锋 双馨育人”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加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力度,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奋力建设象山“教育强区”。

2.强化廉政建设,持续正风肃纪。坚持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实“两个责任”,落实监督并举,形成建设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整治“四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充实教育内容,切实抓好党纪法规、师德师风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在心理上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把好自身廉洁关。

3.促进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深化学前教育保教改革,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依法办学,合理划分学区,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教育,鼓励全民终身学习。

4.加强师资队伍,强化德育工作。抓好常规教科研工作,做好学科评价改进和完善,重视指导学校校本研修工作,强化课题研究,提升课题研究质量。继续加强教师培训,全面实施“三名工程”,重点突出校长队伍培训,加强对骨干教师、新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深入贴近一线教师,继续开展新五届教师培训。继续高度重视德育工作,强化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机制,形成三位一体的强大合力。

5.推进“县管校聘”工作,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教育系统编制和岗位的统筹管理工作,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分配编制和岗位的使用,完成辖区内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并且将区属中小学校级领导竞聘上岗和换届工作相结合,提拔一批思想上进,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担任校级领导,对于距退休时间不足一届的校级领导聘任为教育视导员,承担辖区学校教学和管理的指导工作。  

6.加强意识形态的学习和宣传,完善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宣传教育、正向引导,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应对网络舆情,明确专人负责,加大网络舆情员监测培训,逐步完善网络发言人和网评员队伍建设,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动权。

7.继续加大学校、幼儿园安全监管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各学校、各班级的立体式、网路化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深入细致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与相关部门紧密沟通、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7588.34万元,同比减少116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80.5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5.40%,同比增加1568.5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7588.34万元,同比减少1165.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86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1173.09万元,增长25.00%;项目支出预算172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70%,同比减少2338.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教育支出7549.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9%,同比减少1145.96万元,下降13.1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1%,同比减少7.28万元,下降30.96%;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0.54万,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减少7.0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减少5.32万元,下降44.66%;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86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1173.04万元,增长24.9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392.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94%,同比减少1173.7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72.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5%,同比增加19.7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15.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同比减少3446.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588.34万元,同比减少116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80.5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5.40%,同比增加1568.89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88.34万元,同比减少1165.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86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1173.04万元,增长24.99%;项目支出预算172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70%,同比减少2338.66万元。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原因是非预算单位的经费安排体现在本单位。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88.34万元,同比减少1165.6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86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1173.04万元,增长24.99%;项目支出预算172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70%,同比减少2338.66万元。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以下几类,其中:

1)教育支出7549.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9.49%,同比减少1145.96万元,增长13.1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1%,同比减少7.28万元,下降30.96%;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0.54万,占支出总预算0.13%,同比减少7.0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15%,同比减少5.32万元,下降30.89%;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586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1173.04万元,增长24.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392.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94%,同比增长1173.7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72.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5%,同比增加19.7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615.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同比减少3446.42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1173.04万元,增长24.9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392.6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94%,同比增加1173.7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72.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5%,同比增加19.73万元;

三、“三公”经费说明

(一)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23.92万元。减少:130.3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将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纳入“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当中。具体如下:

1、 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增加0.15万元,增加原因:借调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减少4.75万元,下降原因:我单位已取消公务用车;

3、 会议费预算:0.32万元,增长0.192万元,增加原因:借调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4、 培训费预算23.35万元。减少125.39万元,下降原因:今年将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单独列入项目,未将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当中。该培训费是按照局机关人员及借调人员人数算出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培训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23.92万元。减少:130.3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将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当中。具体如下:

1、 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增加0.15万元,增加原因:借调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减少4.75万元,下降原因:我单位已取消公务用车;

3、 会议费预算:0.32万元,增长0.192万元,增加原因:借调人员的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

4、 培训费预算23.35万元。减少125.39万元,下降原因:今年将教师队伍建设培训经费单独列入项目,未将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当中。该培训费是按照局机关人员及借调人员人数算出定额公用经费纳入本单位培训费预算。

四、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72.63万元。具体包括办公费438.63万元,印刷费0.32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9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4.4万元,维修(护)费0.27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23.35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福利费0.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

五、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1、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万元。全部用于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购置。

六、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本部门资产总计21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5.89万元,固定资产5.1万元,在建工程39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2、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万元。具体如下:

1、教师队伍培训经费153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办法的通知》(桂教督导〔2021〕2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4号)要求,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各城区须按照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育培训经费年初预算。并确保在年底前将教师队伍培训经费使用率达到100%。

实施进度计划:教育局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培训内容,做出培训计划,列出培训方案,按时、按质、按量对区属教师进行各项学科及相关业务等培训任务(2022年1-12月)。

年度目标:按照年初安排的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工作,提升城区教职工各项教学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经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 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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