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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范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改革的思想和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并组织实施。
2.管理、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指导全区教育改革,组织全区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4.负责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师资培养规划,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5.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学校校舍建设及教育设施、装备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6.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行政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所属单位、学校干部的聘任工作。
7.制订区内公办小学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各类招生考试工作。
8.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德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事业单位2个,即:桂林市象山区教学研究室,桂林市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见表1)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34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下降963万元,同比减少11.59%。其中:本年收入7306.7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41.29万元。
(二)支出总计7348.0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下降981.99万元,同比减少11.79%。包括:教育支出6876.67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4.22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4.49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1.29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表5)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12.49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409.51万元,同比下降16.94%。其中:基本支出5125.27万元,项目支出1787.2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教育支出687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9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表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5.27万元,较上年度下降3196.73万元, 同比减少38.41%。具体为:
(一)工资福利支出5109.7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1193.25万元,下降18.9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万元,较上年度下降451.487万元,下降96.68%。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财政要求将教育系统人员物业费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核算,2023年不再将人员物业费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因此,降幅较大。
(三)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见表7)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394.22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94.22万元,同比增长100%。具体原因为:2023年区财政使用专项债安排教育维修支出及设备采购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见表8)
2023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见表9)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1%。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了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预算0.88万元,由于2023年度区财政资金紧张,公务接待仅予报销0.14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批,接待人次为0人次。
(三)“三公” 经费变化情况说明:2023年度我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当年未发生“三公” 经费开支,与上年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见表6)。
(二)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见第7行“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15.52万,较上年度下降451.12万元,同比减少96.67%。其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区财政要求将教育系统人员物业费计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核算,2023年不再将人员物业费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因此,降幅较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等重要事项情况。截至2023年末,本部门保留的公务用车为0辆,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数量0台(套)。
(四)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23年我部门组织对我区区属学校桂林市翠竹小学清廉戏曲文化长廊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5.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项目完成情况较好,支出进度都已达标,且项目的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加强了学校清廉文化的宣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桂林市翠竹小学清廉戏曲文化长廊项目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该项目预算85.93万元及时足额到位,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使用合规有效,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该项目主要是在桂林市翠竹小学建设清廉戏曲文化长廊,加强清廉文化在师生中的宣传。
我区积极推动项目进展,在2023年底前完成此项工程。加强了学校清廉文化的宣传,丰富了学校宣传内容,让清廉文化在师生心里潜移默化。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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